楼主:
s89227 (Kei)
2015-09-25 13:23:41既然要讲解读板规和判决方式
那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好了
板主基本上是以板规下去判决
以这次的状况来说
有两种板规修改方向
1. 越修越细越明确
这是目前的状况
原本禁止推文问事
后来发公告提醒并举例推文问事的判法
作者改成问问题请站内信
板规修改成禁止公开征求站内信
作者改成请洽个人板
板主判一支警告作为“提醒”
(我的认知中警告不叫处分
水桶退文才算)
结果就暴动了
我们可以看到板规越修越细的问题
在修这么细的状况下
只要跟状况有一点出入
引用该板规就有争议
被说是扩大解释
2. 不要细板规
直接改成
“为防止神棍,
经板主提醒后不改者惩处”
问题又来了
啊不就都板主说的算
贪恋权力、板皇嘛!
除了上述问题
到底要不要防止神棍跟唬烂文?
相信大家都希望这个板长长久久
那你们在吵禁与不禁的时候
有没有考虑到这些会不会对看板未来的造成影响?
一直说为我们好去限制东限制西
当大家是小孩子吗?
板主那篇文章唬烂成这样
为什么不删
这种文章不删不罚
选你们来当板主干嘛?
所以,板友们,
你们到底想要怎样的marvel板?
板主只能朝一个方向走
而现在他们选择的就是用警告处理
意图避免产生问题
既然这么多人觉得不对
那板主群辞职有什么问题?
作者:
xsc (颓废的败家子)
2015-09-25 13:25:00要问淫欲魔 我想跟纵欲过度有关
作者:
JRSmith (丁尺)
2015-09-25 13:25:00我觉得签名档里的256比较虎烂XDD
作者:
xsc (颓废的败家子)
2015-09-25 13:26:00那我有跟到 超好笑XD
作者: linla20 (拉拉) 2015-09-25 14:01:00
我也觉得没有直接桶为什么如此激动。警告除了警告当事人也是警示其他版友啦,我认为。而且这条规定的大原则就是要防止任何疑似神棍行为吧,那样的话我认为这次的处置没有越线啊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绅士)
2015-09-25 14:05:00玻璃心一敲就碎,怕不怕?
作者:
b34mac2 (店長推薦作å“)
2015-09-25 14:06:00不能在这里让他宣传个版 就跳脚了
迷迷认为警告就是惩罚了 因为再犯就要水桶但正常发帖有几人被警告过 爱钻漏洞被桶就活该
作者:
hazerain (éµ²å)
2015-09-25 14:10:00推这篇的分析讨论
作者: linla20 (拉拉) 2015-09-25 14:12:00
如果marvel真的成了问事神棍版,大概也不会想再来了吧
依版规同条警告两次跟不分种类三次都会水桶,这算是一
作者:
hazerain (éµ²å)
2015-09-25 14:14:00其实是可以宣传个板或FB的,板主在组务的回应有提到这部分,而且板上也确实有其他作者在发文时,“单纯”顺便宣传个人网站或粉丝页都没事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绅士)
2015-09-25 14:14:00在来个好厉害叔叔还啥的吧
这跟交通违规劝导单一样,不是没有违法是先不处罚而已
简单说就只是没有法治观念而已板规罚则的部分就包含警告,然后你现在又说警告非处罚xD并且这警告是在公开场合的警告
楼主:
s89227 (Kei)
2015-09-25 14:34:00这都只是我的个人观点啊
你自认没做错但被人大街小巷贴公告说:警告!此人有问题!
楼主:
s89227 (Kei)
2015-09-25 14:35:00我的想法是警告不算惩罚,因为没有删文跟限制发言(水桶)
我的意思就是说这些观点与理解没有法治观念违规事项跟罚则都不能凭空生出来的
楼主:
s89227 (Kei)
2015-09-25 14:36:00自认没做错就去跟板主争呀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绅士)
2015-09-25 14:36:00争的结果就是酱囉
楼主:
s89227 (Kei)
2015-09-25 14:37:00与其说是没有法治观念,不如说我根本不相信“法治”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09-25 14:37:00就是ga和版主争才开始的纷争qq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09-25 14:39:00版主警告ga ga反应 支持ga和反对版主的跳出来 然后支持版主和反对ga的跳出来 然后po到八卦版和看到热门版的乡民跳进来 在然后就是现在这样了
楼主:
s89227 (Kei)
2015-09-25 14:40:00开始争,那大家就来讨论板规跟执行的问题呀,所以我才发这篇文
法治很简单,就是以法律治理,讨论板上就是依板规行事不相信法治那也不用版规了吧,人治就可以处理了啊
真的只是一个提出警告的提醒,结果一堆人玻璃心不能好好讲话讨论。连版主什么时候睡醒也可以酸...可惜了有在认真做事的版主们。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09-25 14:41:00版风一直变啊 不过这次真的是版主太急了一点 应该等反对ga的出来 版主再出来 如果没人反对 版主其实可以不用急着跑出来 毕竟版主之前累积太多敌人
处罚虽然是以限制权利行使居多,如禁止发言或限制行动但不代表其他手段的处罚方式不存在,透明公开警告标记某人违反规定的方式也是一种名誉权上的处罚方式,有些
作者:
hazerain (éµ²å)
2015-09-25 14:44:00现实的法律事实上有许多规定为了避免被钻文字漏洞,也一样都刻意只规定原则,而让执法者有裁量空间。
特殊法律会规定违反者身家资料要公告周知的,就是此类8-3的条文不够明确,板主执行上程序有欠周严,就这样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09-25 14:45:00这次事件的起因其实比较类似禁止溯及既往 和禁止不当连结至于后面的就是新仇旧恨加在一起在搭配一些看热闹的
楼主:
s89227 (Kei)
2015-09-25 14:46:00要怎样才叫“明确”就是这篇的重点,不然我发这篇文干嘛…
先发公告,然后再依这份公告去执行这程序真的满诡异的主要争点在8-3那禁止行为后头的是例示还是列举,条文写的太死,板主直接跳过条文文义去扩张解释适用范围啊你如果要规范的是"此相类似行为都不行"条文为什么不改?
楼主:
s89227 (Kei)
2015-09-25 14:52:00可是我不是现在的板主不能改板规啊QQ
所以说程序有问题不是说规范这个不合理...除了各板还是很多方法,难到要出现一次补公告一次?
楼主:
s89227 (Kei)
2015-09-25 14:59:00程序有问题没错,但这篇文的重点在改板规的方向,照你这个说法会不会发生2. 的状况?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09-25 15:05:00其实版主可以把自己当作风纪股长或纠察队 版规校规怎么订我就怎么执行 如果严重影响执行或是有多数版友反应 再去做修正的动作
楼主:
s89227 (Kei)
2015-09-25 15:11:00但是又有板友会希望板主要适度引导看板风气,可“适度”到底要到什么程度?说真的板主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希望,还是每次一批免洗板主好了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09-25 15:12:00适度引导是执法方面还是修订方面啊 如果是修订就丢出来给大家投票啊 执法的话 就照着版规走 版规有问题 自然会有版友要求修正这次的事件是被认为针对ga以及有点先斩后奏的感觉 再加上执行的原因和版规有点出入再加上版主之前执法树立敌人才…这次也不是要反8-3 而是用8-3砍人 可是被砍的人不认为有违反这样不过这也只是爆点 后面加上对活动的不满 对版主的不满 对版友的不满 看热闹的 不认同本板的 通通都混在一起 就变成这样了
2的问题在法学上有一种解释方法叫目的性解释,前提是你条文要有先写立法意旨,8-3如果有明定立此规定意旨或许还不会吵这么凶,但就是什么都没有突然扩大范围才出事
楼主:
s89227 (Kei)
2015-09-25 15:43:00所以楼上偏好直接把这条板规明写“防神棍条款”,这样以后会比较好处理吗?感觉虽然还是会有争议,不过应该会好一点。
先说明规定意旨执行起来会比较好讲话,倒是不需要用神棍这种称呼,因为有负面意涵如果被依此条开铡会出现"板主认证的神棍"的情况,这也是满囧的"为避免衍生纠纷与法律问题本版禁止....等行为"这样,主要目的在防止开头讲的东西,然后举几个例子不要写死就可以保留弹性,执行起来目的手段不要偏离主旨就还好
楼主:
s89227 (Kei)
2015-09-25 15:52:00我用防止而非禁止,是想说被罚的行为是“有可能”会造成神棍现象,而非这是神棍行为不过不要写死感觉挺重要的
只要神棍写入条文就难免出现这种戏言,严重是会被告的只要法官检察官认同网络ID享有名誉权板主就得吃官司了那种别名私下讲讲就好,正式规定不宜出现...
楼主:
s89227 (Kei)
2015-09-25 15:58:00soga...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09-25 16:03:00s你们还要出来选吗!
作者: milky1028 (牛奶) 2015-09-25 16:06:00
就已经侵犯到他们的偶像 当然得力争~
楼主:
s89227 (Kei)
2015-09-25 16:38:00不会哦,资格不符我们两个离发文门槛发文还有段距离
作者: ripoff (型宅) 2015-09-25 17:03:00
被通灵王搞下台真的超marvel 而且还不是水桶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09-25 17:26:00版主大概只是借机下台而已 应该和这几个月来当版主所发生的事情所累积起来的
作者: haolish 2015-09-25 17:52:00
法律其实也很少写死 会保留可以解释的空间 或是保留刑度的自由 也会推给其他法XDD 总归来说就是不把自己逼入死地
作者:
sheep0121 (飞翔起因于渴望自由)
2015-09-25 21:56:00踢足球……三张黄牌换一张红牌就表示你要退场了,今天既然版规上不符违规的事项,就不能拿版规来罚,有“警告”就表示你有违规的状况了……而且小组长的判决也很明确,第一不违反版规,第二依照版规来看,没有所谓“警告”的处罚,所以整件事,F版主最主要的问题就在于,就算要延伸或新订版规,也要在公告之后才可以裁发,而不是两者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