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警告名单(多人)

楼主: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09-01 20:04:48
推文问事 依据板规13给予警告一次
名单如下:
Phineas
hayate4821
bling11409
lyc456
pse0609
Lunachen
ericzhung
chaud
j5826497110
yahc
drewmiwu
lukana
再犯者,水桶一周。
13.禁止推文问事
与文章相关之内容可于推文讨论,但是禁止于推文问事,违反者警告一次。
1.#1Luq78-3 (marvel)
推 Phineas: 请问它们能作用的能力有限,那可以影响人的意念而走向不同 08/31 07:51
→ Phineas: 方向吗? 08/31 07:51
→ hayate4821: 话说这让我想起来我小学的时候也听得到类似的声音,那 08/31 11:27
→ hayate4821: 段时间常常被带去收惊......但效果有限。 08/31 11:27
→ hayate4821: 借机问一下丹枫大,小时候能感觉到长大却变得钝感是真 08/31 11:27
→ hayate4821: 有这么一说吗?我似乎就是这样。
2.#1LtX-7oK (marvel)
推 bling11409: 文祥你好 我想请问如果要跟神明拜拜或问事不是要说出 08/30 03:12
→ bling11409: 自己的住址吗 那是要说宿舍还是故乡的家啊 08/30 03:12
推 lyc456: 请问 每次拜拜时都脑袋空白有关系吗? 08/29 19:39
→ pse0609: 想请问文祥,如果睡觉被鬼压有破解方法吗? 08/29 20:05
推 Lunachen: 请问 拜拜对神明讲话时,会无法很专心在要讲事情上 08/29 20:11
→ Lunachen: 神明会搞懂要讲的事情吗? 08/29 20:11
推 ericzhung: 文祥爷,我想请问教会中的上帝与耶稣是否真的存在吗? 08/29 09:34
→ ericzhung: 与一般的神明有何不同?这问题困扰我很久了,麻烦您帮 08/29 09:34
→ chaud: 请问如果您在版上触发别人唸经 这样会有公德吗? 08/29 08:27
推 j5826497110: 哈囉~文祥哥 之前求的两个平安符因为钱包不见也跟 08/29 03:28
→ j5826497110: 著不见了,请问重新求一个就好了,还是需要到庙里先 08/29 03:28
→ j5826497110: 告知? 08/29 03:28
推 yahc: 想请问一下,我有时候到比较阴的地方就会剧烈头痛 08/29 00:23
→ yahc: 平常很少头痛的,请问这算是灵异体质吗? 08/29 00:23
3.#1LuXD
作者: kg9101266 (Lulu)   2015-09-01 21:18:00
我困惑了,这些推文范例算问事吗?感觉只是交流而已啊!?
作者: s89227 (Kei)   2015-09-01 21:23:00
我觉得算问事欸,楼下你觉得呢
作者: flyjj   2015-09-01 21:23:00
我觉得问要说家乡还是现在的住址根本不算问事,版主会不会矫枉过正了!?
作者: kg9101266 (Lulu)   2015-09-01 21:25:00
刚刚回去看新增板规的公告,里面并没有对问事做出定义,所以我一直当成是问鬼神之事才算问事。本篇受罚者有些人言论看起来就是对自身特殊经验进行讨论,如果要当成问事来判,能否先告知其定义?否则个人认为判决争议性太大,这个板的性质本来就是分享不可思议之事,只要不违反求人求点,经验上的讨论应该不算问事范畴吧?
作者: ebo1073 (ebo)   2015-09-01 21:28:00
莫名其妙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5-09-01 21:32:00
我觉得不是一般人所谓"问事" 但的确是风波的前奏 XD
作者: kaaaaat (persevere)   2015-09-01 21:35:00
这样也不行QQ
作者: bymee (残眼)   2015-09-01 21:46:00
有些我觉得太严了
作者: s90382 (taylor)   2015-09-01 21:52:00
觉得有点太严了
作者: diy7822 (懒惰)   2015-09-01 21:52:00
问事定义应该明确定出来,这也太严格了吧!
作者: AtaPAS (迷你小兔)   2015-09-01 21:54:00
我也觉得有些推文不是我认知的问事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5-09-01 21:54:00
感觉这个系列再下去 又要起争议了..冏
作者: mimiiy (绿)   2015-09-01 21:56:00
这跟一般认知的问事根本不一样,难道提问=问事?干脆禁止推文问问题算了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5-09-01 22:02:00
以我的看法来说,版主是相当尽责的,也很努力在找一个平衡。不过很多地方,大家看法不太一样,我想是有讨论的价
作者: g7a7n7 (Caine)   2015-09-01 22:02:00
无聊,这也要禁,吃饱太闲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5-09-01 22:03:00
值。管版是很累的事,版主是义务职。要考虑许多问题,也不容易。但是有些问事与讨论,我也分不清楚适合的分际。举例来说,我较倾向于第一第二的例子是讨论。但如果这是违反规定的。我还是会尊重版主的判决。但我想这些规定,细则认定的部份,确实是可以好好研究的我认为发文者在能力范围内,其实对推文的回应方法,是可以作到些对问事行为本身的约束。太像问事的,用讨论的方式,汎用性的回答,或许也是种对应的方法。我认为以自身经验为出发点,与文内内容呼应度够高的,其实可以作为讨论的判断。而非直接的问事。但是呼应度的高低,这是很主观的问题,所以评断起来相当麻烦。
作者: tiiiio (朕)   2015-09-01 22:12:00
唉 这样也要禁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5-09-01 22:13:00
我认为版主制定新规的立意是尽职且良善的,希望新规的细部研究,可以有充足与平和的讨论。毕竟这是有点难处的。很难一开始就让所有人满意。
作者: rename   2015-09-01 22:33:00
觉得管过头了
作者: ATHEM7 (已停产)   2015-09-01 22:38:00
问事的定义?
作者: kg9101266 (Lulu)   2015-09-01 22:45:00
虽然丹枫板友出声缓颊,但我还是觉得应该马上对问事做出定义。禁(民俗所谓)问事这条规定除了抑阻不肖神棍借机诈骗外,也可保护板众免除病急乱投医的风险。有些人用词巧妙,一般提问和民俗问事的界限有时难免不易判断,但列举的数个案例,很明显是经验交流,像问地址那则,我个人也困扰很久,这些问答其实根本是日常交流,看不出有不妥之处。如果要禁止这些提问,板规应该使用“禁止提问”比较贴切,而非用”禁止问事“。定义很重要,请板主慎重思考。
作者: ellinsa (ellinsa)   2015-09-01 22:49:00
不能问事变成大家都要发信,作者回信回到手软,或者干脆不回信,或者干脆不发文,甚至大家有同样的问题结果大家都写信去问作者,这是我们不想见到的状况,希望多加考虑!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5-09-01 22:52:00
我真的是回信回到...,一早起来,打开信箱=Marvel!!!
作者: violet780511 (阿紫)   2015-09-01 23:07:00
应该有定义先出
作者: Linzoma (Heaven knows I tried)   2015-09-01 23:09:00
唉~~版主们讨论一下好吗...
作者: jim8q9a63 (tony.jim)   2015-09-01 23:12:00
觉得都是问事
作者: uppowergo (uppower)   2015-09-01 23:17:00
交流吧
作者: silverair (木栅福山雅治)   2015-09-01 23:32:00
推,问事就去灵学版阿
作者: Lunachen (期待爱情)   2015-09-01 23:42:00
原来问问题(拜拜容易分心)~也叫问事喔
作者: sukinoneko (neko)   2015-09-01 23:54:00
楼上,我觉得是耶…当然见人见智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1 23:55:00
这些推文如果独立一篇发文,有逃得过问事的吗?如果发文问事是不许的那在推文却可大肆进行,那不就像之前丹某不符板旨的经验却用创作重生一样,是个可钻的漏洞?
作者: mildsevenani (鳗)   2015-09-01 23:55:00
我觉得如果跟文章无关的问题,似乎就不太妥当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1 23:59:00
与文章内容有关的是讨论,这几则推文很多都是用自己的状况在请作者替私人解惑的吧,但明明有民俗板或灵学板等专业板,何以在这分享性质的板寻求答案呢?是那两板皆无能人?回信的状况,个人的想法,不好意思的说我认为那是作者自己建立的文章性质跟风格,请用自身的机会解决吧更正 自身的智慧
作者: s89227 (Kei)   2015-09-02 00:11:00
我觉得V大提的标准还不错,如果单独成一篇算问事就该禁反之则否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5-09-02 00:15:00
单独成篇的逻辑是不够周密的,许多推文就是讨论,单独成篇也很突兀。有些是心情短语分享,单独成篇也不该在版上只用单独成篇不符版归该禁,这种理由那大家文都不要推了
作者: d8668514260 (4260)   2015-09-02 00:34:00
带问号就是问事…楼下你怎么看呢?
作者: poppy6868 (秀香)   2015-09-02 00:45:00
所以楼上g大快开台~大家好转台呀XDD喔~记得顺便揪文祥一起过去您那唷^^
作者: chuu0134 (啾134)   2015-09-02 00:47:00
哼!
作者: koalawayne (爱罗一尾)   2015-09-02 01:24:00
我觉得探讨世界观的不算吧
作者: Choco1107 (一.一)   2015-09-02 01:28:00
都给你玩就好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2 01:40:00
误会了,不是因为单篇突兀的问题,是假设这些推文如果先不管字数,以文章的型式贴出的话以过往的经验是很难逃过问事删除的。除了第一则或许可再议,多数都是在跟作者问答一些可以独立文章外的问题板规是推文不得问事,个人认为其标准应该跟发文不得问事采相同标准。只要是从文章沿伸,既使是问鬼神之事也是在讨论之列,例如“作者你文章说的那个神像是否成魔”,而不是“我家拜的那尊神像是否成魔”
作者: s425247 (s425247)   2015-09-02 02:40:00
有些好像太严了吧
作者: CFfisher (心)   2015-09-02 02:56:00
有些好像真的还好@@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5-09-02 02:58:00
这样说起来,汎用的概念讨论应是允许的。而非针对特定私人事物。例如,我家神像上头产生黑气,这会怎么样吗?与,听闻神像上头产生黑气,是不吉的象征吗?这是行的第一个例子是针对私人的问题。这算是问事。第二的例子是如有与文章提到内容相呼应,我认为是应允许的。
作者: sbbkk (地瓜)   2015-09-02 03:01:00
戒严吗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5-09-02 03:01:00
否则,经验文要遭受质疑,解释,给予说法。版友以自己的
作者: asboy0525 (昨是今非)   2015-09-02 03:02:00
觉得禁止是正确的,有问题请寄信,已经有版规都可以问一堆了,要是开放问事,一定有人故意闹版问不相关却又不违反版规的问题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5-09-02 03:02:00
切身经验提出反例挑战,提问发文者提供合理解释。或是板友提供切身经验佐证。我觉得这些都不宜视为有目地性,特定对象,预求解决的问事。讨论的意义只要在合理范围,本来就能增加板上的活性与趣味。以太严厉的标准禁止,我认为这是本末倒置了。版规规定不开放问事文,这本来就是管理上的必要。但是相关问题,在当事的文章中积极讨论的。并没有影响到版面管理。每个人在自己喜欢的主题中积极参与讨论,推理。这应该不是件坏事阿。该禁的应只有过于私人,特定性,目地性的问题才是。汎用性的概念陈述讨论,应是可以合理允许的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2 03:39:00
反例挑战,切身经验,仍不该离文章内容太远啊,从内容去提问至少你确定这作者有相关的经历,否则怎能确定作者给的答案不会误人?又假设"拜拜头痛",作者给了一个广泛的答案,另位板友刚好状况类似就觉自己也是,其实却是隐疾。这谁能说负责?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5-09-02 03:41:00
涉及医疗的切身事物事例,影响人身安全的事例,可以特别在此事例之外,尚有很多可讨论的面向。您又如何可确定给予的答案不会误人?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2 03:43:00
这板规与其说是防止神棍,个人认为更多是在保护这板自身,毕竟要信被骗的怎样都挡不住,其实是不让恶者以板为媒介,出事了牵连到板上而已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5-09-02 03:43:00
医疗与安危事例,这涉及公众常识判断。特定事例不能扩大为全面。这本身逻辑有严重可议之处。您的个人主观认定,不一定能代表客观标准,但是可以讨论另外,您所提的例子,如果已然发生,是须要提出佐证参考若未发生。这只是合理推测。合理推测者就有讨论的空间。所谓的恶者以版为媒介,造成困扰。相关版规已有规定,不涉及交易与鼓吹非法。我认为这已有足够的规范性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2 03:48:00
误人这事是问与答者之间的问题,从文章内容出发只是相对让答案较有所本,若答者本身文章资料或答案就错了,只能说这就是网络交流的一环,是你自己选择这人去信去问的。不过这点应只是附带的效果而已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5-09-02 03:53:00
既然您都说误人此事是问与答者的问题。只要没牵涉非法性质,与主题相关的合理讨论。经验交流应该都要是允许的。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2 03:57:00
我先补充,从文章内容提问方面是我个人认为这是附带的好处,跟板规的本意非有一定相关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5-09-02 03:57:00
当讨论主题所提到的内容,成为新的讨论探讨的事情,一直阔充与延申,这也是很正常的讨论过程。所以我个人是主张要禁推文问事。要禁就是禁针对个人性,私人目的性的此类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2 03:59:00
既然您同意要与主题相关,请问您认为这名单中哪几则是附合此点却被警告,想知道您的视角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5-09-02 03:59:00
提他与主题相关,或相关内容的延申,都只是讨论与交流的正常化过程罢了。这些过程带来版友阅读的乐趣。增加板上活力,对此议题未感兴趣的版友,自然不看该文也不参与讨论。这不是很正常常识性的事情吗?我认为第一例与第二例是讨论。第二例虽关自身经验,但那应被归于佐证。且此提问之说法,确实与主题相关。
作者: hty0203 (black tea)   2015-09-02 04:14:00
问事的定义跟标准模糊 这样太严格了吧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2 04:15:00
这边的推文都不是在检举区出现的,所以目前可以视为就是板主的标准,我也很期待板主能做出一个共识及较细的定则,我想主要还有一个重要的准则“是否为板上业务”,期待板主会有说明。我自己是认为第一则有再议性,因为他说从文章…等,但第二则他说了“借机问”及“我自己”,我认为是为了问事。休息了。谢谢讨论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5-09-02 04:18:00
辛苦您了,谢谢您的诸多好意见与好建议。第二则,我想在本质意义上列为问事不佳。因为那几字抽掉之后。这讨论就具充份性。只因字词表达成为回避规定而造成判决差异,我觉得是很遗憾的。这样大家用官方方式问问题,反而较无事,这是很可惜的事。我想版主有版主的考量与难处。新版规在方行的阵痛期是正常的。期待日后版上会有个妥善统一的标准。
作者: Phineas   2015-09-02 05:56:00
我是第一则被警告的,还搞不清楚自己是问了什么事?
作者: j7862278622 (瞎子看到哑巴说瘸子在跑)   2015-09-02 06:58:00
没有人这样判的啦
作者: pse0609 (charlie)   2015-09-02 08:17:00
我觉得问事每个人的定义都不同,版主这样判还真有点矫枉过正不过这里版主最大,也只能乖乖听话,以后会记得只能回应推、抢头香,第一名之类的话语。
作者: k22941920 (Daniel)   2015-09-02 08:54:00
烂版规
作者: asdasd0729 (似乎)   2015-09-02 09:09:00
不然现在是推文只剩 哇故事好棒 推
作者: fiendghoul (恶魔般的食尸鬼)   2015-09-02 09:19:00
莫名其妙的版归,根本就是道士条款
作者: saikaze   2015-09-02 09:38:00
版主辛苦了,但是有一些觉得太严格
作者: carolefan (carole)   2015-09-02 10:18:00
我觉得第一则被警告的挺莫名其妙的
作者: Phineas   2015-09-02 10:28:00
第一个警告,明明就是讨论原文里的一句话,也被说是问事?警告人之前都不看原文?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5-09-02 10:41:00
就是有看推文才知道不是原文,是推文啊..
作者: Phineas   2015-09-02 11:00:00
那句也是原作者提出的,提出疑问讨论?也叫问事?如果只要是“问” 都被归类在问事 那海龟汤游戏不就是问事大会师的概念?
作者: pearMA (小肥宅酪梨)   2015-09-02 12:08:00
觉得有点太严格了....
作者: johns2486   2015-09-02 12:21:00
是否太过严苛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2 12:23:00
哪里看到只要是问都被归类在问事的?“洗碗机如何”跟内文有关就没事啊
作者: awesomeSS66 (巫乃泥)   2015-09-02 12:36:00
推大奶奶
作者: BoyRock (Rock)   2015-09-02 19:37:00
大奶奶又出来了~
作者: annatzang (安大娜)   2015-09-02 20:58:00
文祥文终于处理了 爽 根本一堆在问事
作者: sky85924 (may)   2015-09-03 00:06:00
这个版规也太针对了
作者: hisana1205 (绯)   2015-09-03 13:06:00
太严ˊˋ
作者: firre (isaac)   2015-09-03 16:09:00
HI 你好吗?! 我也在问事喔!!!!!!!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3 17:03:00
楼上你对文字有理解困难吗?还是你以为我这也是问事?
作者: ron830927 (胡子卤肉饭)   2015-09-03 22:36:00
问版主 警告是吃饱太闲吗?
作者: auspicious1 (我痛恨儿童)   2015-09-04 00:14:00
是不能问事还是不能问号????????意思是推文不能有问号就是了笑死人了什么标准啊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4 04:05:00
可以理解成不能有问号的真的很厉害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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