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小组长 jobli 记予警告乙次

楼主: nuit7712 (月醉羽觞)   2015-05-05 00:01:45
※ [本文转录自 About_Life 看板 #1LHvF3cY ]
作者: GeminiMan (GM) 看板: About_Life
标题: [公告] 小组长 jobli 记予警告乙次
时间: Mon May 4 23:44:01 2015
#1LHjAVDt (About_Life)
#1LHk2VDG (About_Life)
一、#1I1vxxS1 (About_Life) [公告] 生活娱乐馆组规 2013 修订版 v2.0
二、新增/删除板主
<新增板主>
3.新增之板主须符合登入300且发表200之限制。
4.新任板主上任后所管理看板不得超过3板(不计班板、组务板)。
新任板主资格限制为“登入300且发表200”“新任板主上任后所
管理看板不得超过3板”。
Marvel 现任板主 jky823 / s89227 发文数均未达 200,经由看板的板主
征选投票上任,未符合群组规范板主资格之限制,请小组长 jobli 近期
重新办理板主征选作业,抑或可循 LifeNewboard 板连署方式产生。
二、Marvel 板于办理板主征选作业,板主候选人即询问小组长关于板主资格查核
的相关问题。
小组长未留意群组的组规,关于板主资格门槛上的限制,回复符合板主资格,
致当选者上任数日,因未符合板主资格,需予以解职,属小组长于查核板主资格
时的行政疏失,记予警告乙次。
三、板主 jky823 / s89227 均未符合群组规范的板主资格门槛,故尽管两位板主
上任后表现良好,对于看板管理有良好助益,有其民意基础。群组认为,
仍需依组规予以解职,重新办理板主征选作业,始为符合公平程序的板主征选。
四、先前的板主征选作业,明订当选者注册资料不实可由得票数次高者递补,群组
认为,目前非于选举结果一出炉即依相关办法办理板主依序递补作业,直接递补
对于其他候选人亦有失公允。请小组长 jobli 重新办理板主选举作业,有心者
仍可报名参选。
五、新版群组规范未见于 L_HappyLivin 组务板,建议小组长 jobli 于辖内所管理
小组的组务板,转录相关规定并予以置底,俾利使用者于组务板能确知板主资格
门槛限制及相关规定。
六、群组规范均由组长群讨论制订后公告,酌参小组长 jobli 意见列为组规修订
建议案。未修订前,无法适用于本案。
作者: s89227 (Kei)   2014-05-04 23:53:00
了解了,那请问我这段期间的管版判决有效吗?因为这几天有记警告.删文.水桶和劣退一篇文章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05-04 23:56:00
我觉得应该是有效....
作者: GeminiMan (GM)   2014-05-04 23:58:00
依原有板规判定,是有效力的。
作者: s89227 (Kei)   2014-05-04 23:59:00
那等新版主上任我就把手边未处理完相关版务信件转给他谢谢群组长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5-05 00:12:00
重选总比递补好 推S大辛苦了
作者: goldenx5 (键盘金X5ˊ_>ˋ)   2015-05-05 00:18:00
不~~~别走啊……
作者: powerplutox (黑杰克)   2015-05-05 00:23:00
S愿意冲文章数的话 我想很多人是会继续支持你的
作者: rem20020426 ( 囉囉 A-Lo )   2015-05-05 00:24:00
要是去冲文章数就变像某些人无所不用其极要当板主了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5 00:26:00
大家饶了我吧,要刷一百多篇文章很累欸而且我的重点政见都已经有雏型了 这样就够了
作者: blxbl (炽姬)   2015-05-05 00:32:00
总有一天会合格的,到时候如果能回归,一定推。这段时间辛苦了!
作者: Ilovecats (~猫~)   2015-05-05 00:41:00
不 QQ 辛苦了 两位板主 谢谢你们
作者: ching7478 (moo)   2015-05-05 01:02:00
蛤可是s大很认真啊……
作者: akaba212121 (豆豆鼠 )   2015-05-05 01:12:00
不觉得限制发表200篇是鼓励发废文&洗版吗?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5 01:13:00
所以还是有文章数限制吗? 那我应该符合 来选看看好了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5-05-05 01:16:00
马的…太公说要选政黑还不是没选…光说不练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5 01:17:00
了解 认同本来就要有一定的文章数限制 发文没到一定的量 代表参与度不够 管理版起来就少了一番说服力了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5-05-05 01:21:00
是要参与什么啦,是总发文数又不是该看版发文数Zzz这算不是算最快上台又最快下台(还一次两人)的纪录?XD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5 01:27:00
nuit大这句太经典了哈哈哈哈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5 01:29:00
XDDD 推n大 这里真的妖魔鬼怪一堆 飘版 不意外啊 哈哈哈哈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5 01:30:00
对不起看了楼上的回话我更想笑了XDDDDDD
作者: steve1121 (o'.'o)   2015-05-05 01:33:00
其实 这只是一场‘技术上疏失’ 还是没人看懂吗?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5 01:35:00
看懂也不能怎样呀,因为现在资格不符就是不符(摊手)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5 01:37:00
资格不符合可以慢慢培养啊 未来是你的!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5-05-05 01:37:00
难怪太公一直想检举王递补,好熟悉的嘴脸(?)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5 01:38:00
毕竟版主还是要给对ptt比较熟悉的使用者来当 比较妥当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5 01:39:00
是慢慢培养所以不洗文章啊,检举姬那文章数实在太惊人了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5 01:40:00
可是他使用时间比你久 经验比你丰富也是不争的事实 其实我也是啦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5 01:41:00
是事实没错啦,但有些东西不是靠经验就能解决的就是了总之这次的经验还满有趣的,而且不知道有没有破纪录www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5 01:42:00
毕竟你看版经验还是不丰富 贸然让你当版主恐怕是揠苗助长 再多潜心学习两年 相信未来是你的要知道整个ptt 恐怕再也找不到像太公这样中肯的人了 听太公的保证不吃亏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5 01:44:00
继检举姬的鼓励后,太公的鼓励Get,今天成就进度可观耶www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5 01:44:00
这机缘你可以称作ptt张无忌了值得你称颂一辈子的无价回忆啊!
作者: groene (Groene)   2015-05-05 01:51:00
原谅我愤怒嘘 根本闹剧 尤其某两位真的很乱欸 还我s版主QAQ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5-05-05 01:51:00
QQ原以为是好的方向
作者: shinobeda (一切都要蛋定(忍))   2015-05-05 02:00:00
不管怎样子反正某几位出来选我是不会投的
作者: akaba212121 (豆豆鼠 )   2015-05-05 02:03:00
不投某些人他们还是可以*拉票*啊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5 02:04:00
开放选举记得通知我啊 我也要请亲朋好友来加持!
作者: shinobeda (一切都要蛋定(忍))   2015-05-05 02:06:00
不是要睡了?早点洗洗睡吧
作者: tsuzki (mao616)   2015-05-05 02:10:00
楼上早点睡喔!^^无奈;但只能接受重选了……
作者: pandahsien (天空蓝)   2015-05-05 02:17:00
感谢两位版主!!
作者: michi19 (有点笨笨)   2015-05-05 02:28:00
看个飘版也要遇到鬼,这样我半夜的娱乐又少一个了
作者: Ewin (I dream of...)   2015-05-05 02:34:00
发文数真的不代表什么,一定还有很多跟我一样当潜水的或是仅在推文内表达意见的使用者,不过说实在群组规门槛真的不高。
作者: k99884 (龙飞)   2015-05-05 03:10:00
是没很高没错啦,只是对潜水员是一大挑战!! 话说,我记得投票者也可以设门槛 是吗@@??
作者: lolucky531 (伦伦)   2015-05-05 03:21:00
..
作者: SaoirseH (沙织)   2015-05-05 04:51:00
?
作者: LonyIce (小龙)   2015-05-05 05:05:00
我可以参选 然后权限下放给这两位帮忙管版 直到他们符合资格后让位吗?
作者: yunfusin (Beautiful Soul)   2015-05-05 05:38:00
揠苗助长之说真是令人大开眼界...不过某些人就算符合规定我也不会投给他~
作者: peggyhao (绿绿der)   2015-05-05 06:49:00
第一次看到这么厚脸皮的 傻眼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5-05 06:53:00
检举时间比较久又怎样 光是他的历史就令人却步 这里的专的"长久"使用者有几个会投他? 大概会比陈先生惨吧投票者设门槛啦 不然光是灌水大军 来一堆路人 莫名其妙反正我是不会投两位分身王的
作者: SalivaLpaca (加七)   2015-05-05 06:57:00
警告?
作者: sukinoneko (neko)   2015-05-05 07:27:00
一觉醒来,风云变色,伤心QQ
作者: ttcml (三三)   2015-05-05 07:38:00
好吧,既然太公都说要对ptt有深刻了解的来管版了,那只好无限期支持四叉(ry
作者: mizumutsuki (真夜)   2015-05-05 07:41:00
为什么太公对这件事这么热心,我对这件事很好奇
作者: cybergenie ((不要看这里))   2015-05-05 07:41:00
有某两位性喜检举的分身确实是PTT各板乱源无误.可以建议投票者设门槛吗?很怕有人用分身带投票部队来.
作者: goldenx5 (键盘金X5ˊ_>ˋ)   2015-05-05 08:10:00
天祐飘版……
作者: headnotbig (大头仔)   2015-05-05 08:14:00
乱板王要开分身投给自己,那我就开分身投给别人!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05 08:24:00
嗯 了解
作者: Donnakane (*~糖糖~*)   2015-05-05 09:10:00
果真ptt版主永远都是那些少数人在管每次有新人上任都会有人来闹版逼下台 这出还要演多久
作者: ck6a83 (河马-西波)   2015-05-05 09:15:00
文章洗得多表示比较熟系统喔,呵呵呵要给检举王当,干脆继续无版主状态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5-05 09:22:00
他们也不是第一次想靠 递补原则 搞掉前面的中选版主 趁机上台 然后又被弄下台 对版主还真执著阿然后两位都有分身事蹟 鬼知道他们所谓的"亲朋好友"会不会刚好用同一台电脑投票呢?
作者: yuchuan0521 (东方东方)   2015-05-05 09:27:00
还好是重选,不然递补谁受的了
作者: A19870720 (清明上河豚)   2015-05-05 09:31:00
限制发文数的好处是 可以挡掉很多0文章数的免洗帐号
作者: ck6a83 (河马-西波)   2015-05-05 09:32:00
两个"名人"加一堆免洗帐号就快毁了这个版
作者: A19870720 (清明上河豚)   2015-05-05 09:32:00
看看其他板的婉君之类的 要高登入次数的帐号很简单
作者: ck6a83 (河马-西波)   2015-05-05 09:33:00
干脆继续无版主算了
作者: mizumutsuki (真夜)   2015-05-05 09:42:00
同IP不同人,虽然都不同人,但是都长的一样帅
作者: hank12332 (费蚊不吸血只发废文)   2015-05-05 09:48:00
最近一堆飘不都是乙太公带来的吗XD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5-05 09:55:00
乙太公钓鱼 愿者上钩 切记啊切记
作者: A19870720 (清明上河豚)   2015-05-05 09:58:00
那种专门闹板的 就不用理了啦 小心被钓鱼了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05 10:00:00
那个谁... 在这里...带风向 辛苦了PTT 让人觉得好玩的就是这里 XDDD义守拨接...真的很赞
作者: hank12332 (费蚊不吸血只发废文)   2015-05-05 10:29:00
名人真是走到哪里,那里就闹的跟什么一样XD
作者: loloman (吃饱的感觉真好)   2015-05-05 10:35:00
无龟不成房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5-05 10:51:00
哇 同鞋阿(*^__^*)囧rz 我带把的
作者: mrsdsn (Mrs. DSN)   2015-05-05 11:00:00
我支持用 LifeNewboard 连署来产生板主,因为门槛是有效支持票数高于有效反对票数的一半,可避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状况。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05 11:12:00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5-05 11:14:00
新增之板主须符合登入300且发表200之限制。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05 11:16:00
结果两个的登入数.... = =
作者: mrsdsn (Mrs. DSN)   2015-05-05 12:18:00
抱歉没说清楚。那不是参加连署的门槛,而是可以去小组申请成为板主的门槛。
作者: pearMA (小肥宅酪梨)   2015-05-05 12:44:00
200篇都是废文会比少少篇但篇篇精华文好吗?问号CC
作者: mrsdsn (Mrs. DSN)   2015-05-05 13:23:00
我的重点不在那两位板主,那已经无力回天了。我只是不希望有糟糕当板主记录的人,因为没有强劲对手而当上板主。现在有人提出不错的政见,应该不用担心了。
作者: Canyoufindme (Xiexun)   2015-05-05 14:13:00
不能用不溯及既往的原则麻?真心支持S大啊!!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5-05 14:18:00
发文限制一直都有欧 并非当选后才加上去的 所以不适用那个原则
作者: k99884 (龙飞)   2015-05-05 14:29:00
除非群组规修订完了=3=~~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5-05 16:47:00
检举王真的是很夸张
作者: BrowningZen (BrowningZen)   2015-05-05 16:47:00
纯嘘某些假惺惺的人 真受不了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师杀手里包恩)   2015-05-05 18:37:00
检举王当选我可以每天发废文嘛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5-05-05 19:47:00
检举王搞八卦版主还不够连飘版都要搞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6 02:30:00
根据此篇公告,我已无版主权限,尽管小组长还没收回我的版主操作权限,但我不再受理版务相关事情,检举等相关版务处理,请版友们待小组长接管或新版主上任后洽询,抱歉。
作者: LonyIce (小龙)   2015-05-06 03:50:00
我觉得小组长还没回收,其实也算是一种默许暂时由你代管不然又要有好一阵子无人管理的状态了...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6 03:52:00
别乱讲了吧 哪有什么默许乖乖照制度走 不难吧 不是版主就别做版主的事!!!!!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6 03:56:00
所以说我不打算继续处理呀,名不正言不顺,不管处理得好不好,都会有楼上这类人出来吵权限问题,事情只会更复杂
作者: LonyIce (小龙)   2015-05-06 04:02:00
好吧 看来飘板有一天有这种人在 就没有一天安宁 惟恐天下不乱的感觉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6 04:11:00
笑了 希望一切照规定来原来是唯恐天下不乱 这是什么价值观啊好惊人喔
作者: LonyIce (小龙)   2015-05-06 04:21:00
好的 希望你之后也会配合规定 不要违规喔 感谢你~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6 04:23:00
现在是当自己是未来版主了吗?XDDD
作者: LonyIce (小龙)   2015-05-06 04:25:00
不管是谁当板主都要遵守规定吧?... 还是我误会了吗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6 04:30:00
呵呵 是我误会啦~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5-06 06:33:00
希望他稍微暂管一下 又没什么 不然这里又要无政府了...
作者: hsuan010666 (Giroro)   2015-05-06 10:16:00
很吵…
作者: nigi0309 (妮姬)   2015-05-06 10:40:00
300篇文是什么概念,如果在ptt混10年,平均每年要写30篇,一个月写要2~3篇文,这条件实在有点高。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06 10:50:00
一个月...写...2 3 ... 不对 是200篇吧
作者: lemonade2243 (柠檬冰冰)   2015-05-06 11:19:00
辛苦了 两位板主@@
作者: z80680613 (龍神天劍)   2015-05-06 12:54:00
我409天登入 已有1386篇文章 300篇应该不难
作者: blxbl (炽姬)   2015-05-06 12:57:00
好伤心/_\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5-06 18:20:00
小组长也很辛苦,根本救火队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6 18:48:00
小组长确实很辛苦,虽然说这次的事情他有错,但是他以经认真找方法补救了,大家就别太苛责他了。
作者: goldenx5 (键盘金X5ˊ_>ˋ)   2015-05-06 19:43:00
小组长真的辛苦、推个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07 00:26:00
太公那天不是说要走了 食言而肥?
作者: LonyIce (小龙)   2015-05-07 10:47:00
虽然s大帮小组长讲话 可是小组长也消失太久...
作者: a5178934 (捷)   2015-05-07 11:24:00
小组长QQ
作者: LonyIce (小龙)   2015-05-07 12:01:00
如果小组长这星期没出现 可以考虑发起联署吧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07 12:55:00
大概8号晚上就有空了啦
作者: SaiXi (塞西)   2015-05-07 13:47:00
s大再见QAQ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7 13:55:00
掰掰~(挥手)
作者: r13974682 (UU)   2015-05-07 19:33:00
那位又要选宜兰版版主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7 23:02:00
居然www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08 09:42:00
vvvvv
作者: jky823 (颗颗颗)   2015-05-08 14:51:00
楼上是在凑国土炼成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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