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5-05-04 11:04:22相关疏失,为小组未详细确认所致。
为免影响板友权利,由小组全权负责。
仍由二人上任,并于群组,小组及版面同步更正。
不予前补之原因为
4.投票结束后,前3名送查验注册资料,有问题的依序向上补充
如备取用完仍无法满1员版主以上,依序增补
二员注册资料无误,故无需向前补充。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4 11:07:00明明就规定要递补 为什么又搓掉检举王的资格?是不是不用讲道理啊?这样对投检举王的人公平吗? 笑死根本就只为了迎合大众放弃自己原则
作者:
goldenx5 (键盘金X5ˊ_>ˋ)
2015-05-04 11:22:00投检举王的只是来灌票操弄的、当版众不会判断吗?
作者:
iBirdy (潮鸟)
2015-05-04 11:23:00投检举王的都马是他自己啊哈哈哈
作者: UDK0821 (UDK) 2015-05-04 11:24:00
阿检举王不就自己灌票的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4 11:25:00满奇怪的 他只是说亲朋好友 怎么有人脑补成分身呢? 好友搞不好是板友 这样也不行?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4 11:26:00请大家稍安勿躁,我正在发公告文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4 11:27:00你凭什么发公告文 你根本不符合资格 检举王才是版主好吗?zzzzz
作者:
goldenx5 (键盘金X5ˊ_>ˋ)
2015-05-04 11:29:00太公可以回家睡觉了、辛苦囉、请还我们清新优质飘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