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华民国,无论国号是什么,在这个国家存续的最后几年,
有两条法律的修增,极具争议。
其中之一,是消保法的修正。
2014年,桃园一处老旧的社区发生火灾,火势一发不可收拾,
因为旧式的公寓平房多加装有铁窗,许多住户来不及逃生,
最后造成了三十七人死亡,超过一百人受伤,其中两名幼童,
还是某名行政院阁员的小孩。
这次的火警促使社会大众正视铁窗的逃生问题,网络、社会舆论讨论地沸沸扬扬,
立法院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于是便将消保法中,有关于铁窗的法规,
予以更强力的规范限制,誓言要将铁窗赶出台湾,
就连隐形门窗、铝窗等也都在规范之内。
提案一出,有人拍手叫好,也有人抱怨说,此举已经过分侵害人民的私益。
但无论如何,民气可用,法案在几天内就三读通过了。
铁窗的落日条款是:
2015年底以前,住户要全面拆除有影响逃生之虞的门窗障碍物,
政府会作部分或是全额的补贴,否则将会被处罚。
这个让行政方极度扩大解释的裁量权,促使住户大幅拆除铁窗,
但在当时,政府如此大刀阔斧的动作,民意基本上是支持的。
然而,这条法律在2016年后,因为活尸的蔓延,
致使此次的修法在历史上的地位以及评价完全扭转,
也是当初始料未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