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秒钟,景物停止下来,一切似乎又归于平静。
挂钟的作用是再现过去时间发生的事,看似神奇,但真要说起来也只是某种摄影机,
以全息影像投影,缺点是只有凌晨四点四十四分才能使用,而且同一地点只能显像一次,
显像时间只有十六分钟,既不能停止也不能倒带。
记得老乞丐曾经说过,效果越强的遗物,使用的条件也越严苛。
志勇苦等了一阵子,终于看到那老邮差身影显现,他往一家像是鬼屋的住家投了广告
邮件,坐上机车正要走时,一个戴着帽子,穿着羽绒外套的人就匆匆跑了过来,从身上拿
出了一封信,塞给老邮差。
两人争了一阵子,因为没有声音也不知道确切的内容,但老邮差最后还是收下,继续
去送信。志勇靠近那男生,是个青少年,他早就觉得奇怪,天虽转凉,但应该还没必要穿
上羽绒外套,除非他想掩饰什么。
他的羽绒外套下是一件显眼的衣服,不近看也许还不会发现,那是一家速食店的制
服。可以合理推断,那青少年在那家速食店打工,而且他应该是趁外送的途中溜出来的,
因为他甚至没有时间换下那件制服。
五点前夕,那栋鬼屋的大门竟突然敞开,一个老婆婆慢吞吞的从屋内走出来,志勇
心说不妙,急忙想掩饰,但已经来不及了,她看见那小伙子的影像突然消失,啊的一声
跌倒在地上。
志勇抱起地上的挂钟,转身就想跑。但老婆婆的哀叫声从他背后传来,她坐在地上,
爬不起来。犹豫了三秒,志勇没办法,只得过去扶老婆婆起来,她似乎受了伤。
“婆婆,你没事吧,觉得怎样?”
“刚刚那……有一只鬼!”老婆婆惊魂未定。
“你大概还没睡饱看错了吧,有没有怎样,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
好不容易,安抚了老婆婆的情绪,并送她去市立医院,幸好没什么大碍,只是在出
医院的时候,还听到老婆婆在嚷嚷:“有只鬼,好恐怖的鬼。”
护士小姐不知是出于兴趣还是为了安抚伤患,在一旁认真的听她说话。
※※※ ※※※ ※※※
有了速食店这条线索,查起来就简单多了。因为是上班时间溜出来的,想必打工的地
方不会太远,大致上也掌握了他的打工时间,更何况志勇还近距离看过他的脸。
因为佩雯回去补眠,自己只得单独行动。他一连找了两家速食店,没有找著,正要往
第三家去时,却在路上看到了熟悉的身影。
“好小子,被我逮著了!”
他跟踪那青少年跟了一天,实在没什么异常的,看他那冒冒失失的样子,还有瘦弱的
身体,应该也不会是什么绑匪,但他跟整件事一定有某种关联,志勇决定采取强硬的手
段。
当那小伙子在店门口停好机车,志勇拍了拍他的肩,手上拿着那黑色的信封。他一
看到,脸色一变,拔腿就跑,志勇追了上去,在大马路上上演了追逐战。
眼看快被追到,小伙子从怀里掏出一个银灰色的天秤,铁制的,他往天秤的一端弹了
一下,不只是当的一声,天秤发出了蜂鸣器般的声响,一时间志勇头晕目眩,整个天地彷
彿晃动了起来,让他几乎站不住脚。
但他心里有个执念,就是要抓住那小子,在倒地的前夕,他飞身一扑,将小伙子压倒
在地上,他的视线晃动得很厉害,不知道是他自己在转,还是地面在转,但只要紧紧抓住
,那小子说什么也逃不掉。
好不容易,晕眩终于停止了,他扭住那小子的手臂,将他的脸压在墙壁上,接过那
天秤,从外观来看,实在没什么特别的,根本不像是什么特殊仪器,但却能在一瞬间几乎
瘫痪对手的行动。
志勇陡然一惊,难道……
“这是哪里来的?该不会是魔女的遗物吧?”也难怪他会这么惊讶,因为他从来没有
见过第二个遗物拥有者。
“为什么我要告诉你?”那小子吐吐舌头说。
志勇将那小子的手臂用力一折,他痛得哀叫一声。
“对啦……对啦,唉呦!你轻一点嘛!”
“你为什么会有这个东西?”志勇逼问。
“是我从跳蚤市场买来的,那又怎样,拥有这个东西又不犯法!”
“但寄恐吓信来可就犯法了!”志勇恶狠狠地盯着他,把那黑色信封压在他的脸上,
那小子好像吓坏了。
“那……那只不过是一点恶作剧罢了。”他辩解。
“恶作剧!你不知道那把我们整得多惨!”一想到前几天的情景,志勇还余悸犹存
,每次一想起来,手臂就隐隐作痛,那种全身快被撕裂的感觉,根本就是种恶梦。
“只是一点墨蛊而已,有那么夸张吗?”
“墨蛊?”志勇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
“我说大叔,我们一定要在这种情况下说话吗?”
“不然难道要我请你喝个可乐,吃个炸鸡,一边听你慢慢说吗?”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是OK啦!”
“你……”志勇正要发怒,但看到旁边围了几个不知所措的速食店店员,他不得不
承认这不是说话的好场所。
“如果我们的店员有什么招惹到您的地方,还请你见谅。”有个像店长的胆怯地说。
“这小子借我一下。”志勇塞了一千块给那个店长。
“请您随意使用。”店长说,他看着志勇半押著那小子上车,一边挥手:“小彰,
你安心的去吧!”
到了事务所,志勇拿出在路上买的饮料和猪排饭,两人一边吃午饭一边说话。那小
子叫王世彰,看起来也不像什么穷凶恶极之徒,好像吓他一下,什么都招了。
“你还没说‘墨蛊’是什么东西?”
“墨蛊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