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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8-29 18:14:29※ [本文转录自 story 看板 #1GFUc4C7 ]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看板: story
标题: [长篇] 公爵 八
时间: Wed Aug 29 18:05:53 2012
饱餐一顿,公爵没有忘记要扭断三人的颈子,
并且谨慎确认三人死亡后才离去,因为公爵不希望有品性不良的后代出现。
不同于其他血统稀薄的吸血鬼,身为纯血的继承者,公爵就连唾液都含有强大的力量,
足以将所有接受血吻的人类转生为同族。
只要简单的轻轻刺入獠牙,不需要以自身血液当成媒介输送力量,
公爵就可以随心所欲增加后代的数量。
可对于公爵而言,这项能力并非优势,反是麻烦。
人类若是被普通的吸血鬼咬到,却没有接受注血转生的仪式,
下场便只有在感染之下高烧而死,或著是成为只有本能不具思想的低等活尸,
在躯体腐败为秽土之前,都得被迫持续悲惨无义的虚假永生。
凭借著高超的平衡感与协调能力,公爵轻轻松松易如反掌,
就驾驶著从未接触过的交通工具一路下山,进入文明。
当然,从三人生命中汲取而来的驾驶方法也功不可没。
越是前进,公爵就越能肯定,这里绝绝对对,百分之百,
已经不再是他所熟悉的那个世界。
这里人类的气息太过浓厚,浓厚到已经闻不到其他种族的存在,放眼所及的一切,
不论是建筑物或公共设施,都有种死气沉沉的疏离冰冷。
简单来说,就是严重缺乏生命力,特别是环境中的能量,更是稀薄到令公爵不敢置信。
慢慢消化著方才三人分的生命能量,公爵也同时咀嚼吸收着他们的记忆与知识。
很快很快,公爵就已经初步了解了这里的语言与常识。
只有当持续吸取血液,直到对方步入死亡的状态下,
公爵才能一并夺取遭受血吻者的生命与记忆,甚至是技能和专长。
“岛国台湾,地狭人稠。”
公爵苦笑:“食物充沛却难以藏身,这该算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事实上,公爵并不是妇人之仁的绝对和平主义者,他爱好生命与和平,
但对于该诛杀的对象从不犹豫,他不喜爱咬喉吸血,但若是出于必须也绝不手软。
不过相对于生命这种严肃的话题,公爵更有兴趣的,
当然还是一直无法放下牵挂的口腹之欲。
搜索著方才三人的记忆,公爵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第一站该去哪里观光。
“我看看……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黄色的,像两座山的大标志,
叫做麦当劳的地方。好像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呢?”
公爵喃喃自语,催动油门。
点了大麦克餐,以三个混混贡献的货币付帐,选了二楼靠窗的四人坐位,
或许是因为深夜,灯火通明的整个二楼,就仅有公爵一人独自飨宴。
公爵决定把主菜汉堡留在最后,先享用加大的薯条与可乐。
“嗯……”
公爵赞叹的看着杯中深黑色的饮料,竟然无法分辨出这是由什么成分调味出来的结果,
再次搜索三人的记忆,公爵才知道原来这种饮料的确切配方,
竟然会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大秘密之一。
“果然,什么事情扯到了人类,都会变得格外复杂呢!”
摇摇头,公爵捏起一根薯条放入口中:“原来马铃薯还可以弄出这样浓郁的味道啊?”
虽然不太习惯,但公爵显然可以接受这种崭新的味觉刺激。
拿起汉堡,却不急着咬下,公爵只是淡淡的,以不高不低的语气道出了请求:
“可以等我用完餐再说吗?”
“没关系,刚好我们也有点饿,就一起边吃边聊。”
不知何时出现的三个男人,也分别拿着各自的餐点不请自来。
明明四处都是空位,却硬是与公爵同坐一桌,
仿佛找陌生人挤一桌是再自然也不过的动作。
三个人有意无意,散发出不容忽视的试探性杀意,
公爵却只是对于下马威一笑置之,咬下了第一口汉堡。
可也同时明白了三人并非泛泛。
“看来你的胃口不错?三个人还填不饱你的胃。”
光头壮汉一边吸著饮料一边瞪着公爵。
“这么快就被发现了?”
公爵暗想,心里有些意外,若是在公爵原本的地盘上,人类如果在荒凉处曝尸荒野,
十之八九在被发现之前,早就已经被野生动物给瓜分完毕,最后只能以失踪告终。
“我们有数不清的监视系统与眼线,只要有未经允许的非人进入,
特别是嚣张跋扈到敢一来就乱杀人的血族,我们绝对不会没有作为。”
第二个不速之客,是一名满面风霜头发灰白的忧愁男人。
男人虽在说话,眼神却心不在焉的望着窗外很远很远的地方,
仿佛是陷入了难以自拔的回忆。
但公爵知道,忧愁男人身上的每一个细胞,其实都在虎视眈眈盯着自己。
“你知道自己惹了多大的麻烦吗?”
看来应该是三人领头的斯文西装男扶扶眼镜,以无奈的表情与姿态对着公爵发出问句。
“有多大?”公爵耸耸肩,表现出青少年特有的无所谓。
在这里,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没有人把他当成神祕的恐怖魔王,
公爵终于可以展露本性,轻松开心的做回自己。
“你一个初来乍到的外来者,就肆无忌惮的公然违反了狩猎公约,
外面楼底下已经围满了这附近的血族,说是要清理门户。
如果你愿意接受驱逐,在我们的监督下立即离开台湾,我们可以保证你的安全,
并且特别通融你时间吃完这顿饭。”
“你们?你们是什么单位?”狼吞虎咽的解决最后一口汉堡,公爵擦了擦手发出疑问。
“当然是公会啦!还能是什么单位!”
光头壮汉没好气的一翻白眼,看来是个脾气比较火爆的急性子。
“公会?什么公会?”公爵不明所以。
“装傻啊!还能有什么公会?当然是……”
西装男伸手,打断了光头壮汉就要脱口而出的解答:“你……好像不太清楚规矩?”
“懂得到店里吃速食却不懂规矩,怎么可能有这种非人?”
光头壮汉鼻中一哼,忧愁男则是继续自顾自的发呆沉思。
“是,我并不清楚这里的规矩,如果有什么冒犯之处,真的很抱歉。”
公爵一面展现想和平相处的诚意,一面搜索起三个小混混的记忆,
但是对于“公会”一词却一无所得。
音乐响起,是经典名曲Stand By Me。
“抱歉,我的。”西装男笑笑,拿起手机,贴在耳际只听不说,不到三秒就挂了电话。
“不好意思。”
西装男对着公爵歪头微笑:
“计划有变,得请你跟我们走一趟了,饮料拿着喝没问题吧?”
“好痛……唉呦……好痛!好痛!”
伊莎贝侧身坐起,第一件事不是观察伤口,而是先找回银鞭。
对于以战为生的斗士而言,只要命还留着,首要必须确保的项目,
当然就是有第二生命之称的武器。
以指甲刺破手心,伊莎贝让鲜血在掌心汇聚,然后反转手掌成虚握状,
让掌心中的鲜血一滴一滴坠落地面,接着凝心静气仔细冥想,
在心中默默呼唤银鞭,同时观察着地面鲜血的动静。
慢慢的,鲜血不再渗入地面,而是凝聚成一颗艳红的血珠。
血珠仿佛受到了某种力量的牵引,开始在地面上滚动起来。
伊莎贝跟随血珠移动,在大约二十公尺之外的灌木丛中,找回了将血珠吸入末梢的银鞭。
捡起银鞭,伊莎贝随即以左手反握住还插在右肩膀上的半截树枝。
“还好,是树枝断掉,不是我的肩膀被整个扯掉。”
伊莎贝咬牙笑笑,突然一鼓作气扯出树枝,然后在剧痛下全身发抖的跪了下来。
“呼……”
苍白著脸,满身冷汗,伊莎贝吁出一口浊气:“该去找小狗了。”
“我没事。”
转为狼型的莱肯从林间现身,不但也是一身狼狈挂彩,
还一拐一拐的以四足行走,明显是左后腿受了伤害。
“腿都瘸了还说没事?”伊莎贝皱眉,咬牙起身走向莱肯。
“只是稍微扭伤而已,骨头没事。就算继续行走,
照样不用多久就能复原。倒是妳怎么样?”
莱肯抬头,望向伊莎贝的肩膀。
“皮肉伤,不碍事,不过会损失太多血液,需要尽快补充。”
伊莎贝冷静客观的替自己分析伤势,并且努力压抑因疼痛而过于急促的呼吸。
“我发现了一点事情。”莱肯点点头,算是明白了伊莎贝的状况。
“说来听听。”伊莎贝左手按著右肩,用力压住伤口以助止血。
虽然血族的体质强壮,伤口愈合迅速,但是这样大面积又贯穿躯体的严重伤害,
也并不是放著不管就能自行止血。
“妳没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吗?”莱肯以诘问代替回答。
“让我想想……嗯……除了我们还没找到公爵,又被困在黑森林里,
然后两个人都满身是伤兼前途未卜之外,应该是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了。”
伊莎贝对着莱肯翻了个白眼。
“好啦,我直说就是,不用这么酸吧?女人真是……”
“真是怎样?”伊莎贝提高了语调。
“没怎样。”莱肯不屑的甩了甩尾巴。
虽然两人边走边斗嘴,但伊莎贝仍然刻意放慢了脚步,
以配合莱肯受到脚伤拖延的行走速度,莱肯也一直观察著伊莎贝的伤势与失血状态,
并且随时注意一旁有没有小动物可当成营养来源。
“我们两个被大蛇含到嘴里又吐出来,可是身上却很干净,
一点也没有蛇的口水,妳知道这代表了什么吗?”
“代表这条蛇嘴巴很干?”
这次换成莱肯忍不住对着伊莎贝翻起白眼:
“代表这条蛇大有问题!妳仔细想想,这条蛇大到不像话,
为什么突袭我们的时候可以无声无息,被我们打跑的时候却是飞沙走石?
就算是因为逃跑比较匆忙,也不应该落差这么大吧?
还有一点,从我们进入黑森林直到现在,完全没发现任何其他动物,就连昆虫都没有,
整个森林静到不可思议,这根本不是真正的森林应该有的样子。
妳想想,大到这么夸张的一条蛇,每天的食物需求量一定很大,
如果森林里都没有其他动物,那么牠要吃什么维生?这条蛇根本就不可能存在!”
“是没错,可是银鞭接触到牠鲜血的时候,传回来的确实是真真切切的生命能量啊。
如果牠是由魔法所构成的幻觉或招换兽,这点就说不通了。”
听懂问题所在的伊莎贝提出了矛盾点。
“唔……”
听到症结的莱肯则是锁眉沉吟,努力思考,试图从有限的线索中整理出头绪来。
“不用想了,你们遇到的,是魔女所创造出来的拟似生物,
是由魔法将生命灌注到人造培养的躯体里面,空有本能,但不老不死也不饮不食,
平时蛰伏于地底沉眠,只应召唤或触发而清醒。在黑森林的领土底下,
还潜藏着无数类似的存在。”
“谁!”
莱肯狞齿喝问,伊莎贝也取出蔷薇银鞭在手,但周遭却没有其他的生物在场。
“你们已经看到我,却又看不到我。”
如同中年妇女一般温柔和缓的音调缓缓扩散,从四面八方像潮水般包围了两人。
无所不在,但并非紧迫盯人,强大难测,却明显毫无恶意。
“我就是黑森林。”中年妇女的音调仿佛正在轻笑。
===================================作者碎碎念==============================
这次要顺便回答几个问题
(因为不知道发问者是story还是marvel的读者 所以就干脆两边都回答了)
首先是最尴尬的一题
问:公爵会断头吗?
答:真的不会啦!虽然之前进度停摆很久,可是这次绝对会把第一部写完喔。
目前的存稿已经到转折点了,所以放心吧。
问:是每天都会发文吗?
答:不一定耶!我目前是尽量以每日一回的进度发文,但最低会保持在两日一回,
除非有特殊状况,不然每周三回以上的进度是没有问题的。
问:可以发多一点或快一点吗?
答:发文速度的问题同上。至于每篇的字数嘛,我想目前的分量应该已经算很有诚意了,
我不会刻意为了要制造紧张感,就每篇都断在很机车的地方等敲碗,每一回的输出,
至少都会是一段完整的小内容,我想这一点应该不难看出。所以目前不会调整字数。
就请让我按照我自己的步调发文吧。
备注:我不是个很会经营读者关系的作者,我不会特意去回每一则推文,
不会在萤幕前跟读者像朋友一般闲话家常,因为在我的观念里,
会比较希望把时间拿来多写几个字还比较实际,毕竟我能给读者的也只有故事。
但是这并不代表我没在看读者的意见,相对的,我还非常重视读者回馈的讯息,
也希望能收到多一点意见。推文数向来就不是我要的重点,但每一笔回馈讯息,
都是我很珍惜的指标,让我知道该修正的方向。箭头就够,嘘文也行,
哪怕只是简短的“好看”或“难看”,哪怕只是单纯的“喜欢”或“不喜欢”,
对我来说都具有参考意义。当然啦,如果能说出感想或原因那是更好。
我明白人气的重要性 也感谢善意提醒我的读者 但我始终很认同三傻的名言
追求卓越 不要追求成功 当然 我也知道几个方法有助于提高人气
光是目标市场的选择就大有学问 迎合市场需求的方法也并不难
但我真正想要的“人气” 是因为喜欢我的故事 而自然愿意花时间阅读的读者
并不是我刻意运用手段去营造或追求而来的结果
或许主动拥抱市场会比较轻松 但我宁愿花更多的力气 努力去让市场回头拥抱我
至少 我可以写自己喜欢的东西 至少 我不会因为自己写的东西而感到汗颜
我觉得写故事就像栽培孩子 当大家都在逼自己的孩子去读热门科系的时候
我宁愿让我耗费心血养育出来的孩子自由发挥 然后相信他们有一天会成功
作者:
Lcfl (Delosis)
2012-03-26 13:12:00看到作者给读者的话,感到非常... 开心? 更谢谢作者的用心..
作者:
Lcfl (Delosis)
2012-03-26 13:13:00小弟非常喜欢公爵这部作品、有幸拜读,若作者有其它系列作品
作者:
Lcfl (Delosis)
2012-03-26 13:14:00也希望能在结尾和读者说话谈天的区域推荐或是说 分享一下
作者:
Lcfl (Delosis)
2012-03-26 13:15:00我相信会有不少读者非常开心的 =)
作者: jeffppp (烦..) 2012-08-29 18:22:00
头推
作者: Rikish (go!!!!) 2012-08-29 19:04:00
推!!
作者:
gaare (阴天里的仙人掌)
2012-08-29 19:16:00鞭打!!!!还不快出下集!!!!!!
作者: tom199192 (陈小奕) 2012-08-29 20:27:00
感觉会面遥遥无期呀XD
作者: citywolf (电影人生) 2012-08-29 20:56:00
好看~推~
作者: nathrezim (艾格) 2012-08-29 20:57:00
其实我有在看唷> <很精采 加油!!! (浮出水面替作者加油打气)
作者: ververia (懒洋洋滴熊) 2012-08-29 21:21:00
推~ :)
作者:
cna1992 (阿炸)
2012-08-29 21:33:00好看! 真的推
作者:
yaokut ( )
2012-08-29 22:23:00蔷薇跟公爵到底能不能修成正果 (重点摆错)
作者:
ren1072 (小朱)
2012-08-29 23:28:00不死少年和大小老婆有戏份吗?? 推!!
作者:
m800117 (姜小乐)
2012-08-30 00:24:00推推~~
作者:
cute085 (albee)
2012-08-30 00:39:00公爵吃我爱的麦当当耶(^.^)
作者: THEJOY (最后的演武) 2012-08-30 01:17:00
好看!
作者:
worshipA (我有两个暱称格) (你有吗)
2012-08-30 04:17:001推推~~~等好久了
作者: O97 (097-最近有时无法打中文) 2012-08-31 00:24:00
一开始的描述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混混那儿更像,果然真的是岛国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