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love05 (游荡或是流浪)
2009-07-10 20:13:44文章代码(AID): #1ALZ1XqZ
违反板规
6-5. 推文酸文或讨战者,由版主裁定水桶标准,情节严重累犯者可达永久水桶。
违规事项
→ htalent:版主都说会处理了是还在酸三小? 乡民真是嗜血 07/10 18:41
嘘 worldtree:这种内容有脸称大作? 07/10 14:44
判决:水桶四天
期至请来信解除水桶
近日板上出现些许的文章或推嘘文,其用词遣字近乎酸文或引战
请各位在发文或回文时,够能注意自己的用词
共同维持板上的和平,若造成为酸而酸或为嘘而嘘的风气
我相信也不是大家所乐见
另外,关于板上大量转入之创作"肢离"
经查明后,其文章源自枫桥,并非与我们有转信之BS2
但该板之板规并无明确之规范,对其无法惩处
如果删信,也将造成板面上的大空洞,对于此系列文章
目前不予删除,也不收录精华
且,其实我们并没有跟枫桥有转信
可是之前批踢踢大当机后
转信一直迟迟未恢复正常
除了我方信件无法正常转至友站外,甚至流入枫桥之信件
在转信板上,也持续有向站方反映
只是迟迟未获得解答,写信至该板板主也未获回应
目前已再次重新向该板提出申请
也写信请其他对转信较了解的人帮忙,希望能有解决的办法
造成不便之处,敬请见谅<(_ _)>
在此,向各位致上十二万分的歉意...
以上
峰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09-07-10 20:18:00
他不是是叫人不要酸的吗 也要看看他有没有真的犯意吧
楼主:
ilove05 (游荡或是流浪)
2009-07-10 20:20:00但用文遣字很容易引起误会或是反弹...
作者:
dw5468 (弄)
2009-07-10 20:21:00是不是桶到不该桶的人阿?我觉得有更酸的说…
这是酸文? 引战? 如果是前者 那被桶的应该不只一人吧
作者:
beaver (海狸先生)
2009-07-10 20:24:00唷,有趣喔,开战了
楼主:
ilove05 (游荡或是流浪)
2009-07-10 20:24:00酸三小? 乡民真是嗜血←用词不当跟引战...
作者:
beaver (海狸先生)
2009-07-10 20:26:00舐血才对
嘘 worldtree:这种内容有脸称大作? <=那这句呢?
作者: dolphin15 (爱自己多一点) 2009-07-10 20:34:00
嗯 我也觉得这标准有点难界定
作者:
gtr9915 (成败论英雄)
2009-07-10 20:37:00我替那位被禁水桶的感到无言~为板务说话落到如此下场
楼主:
ilove05 (游荡或是流浪)
2009-07-10 20:38:00抱歉!补上~
楼主:
ilove05 (游荡或是流浪)
2009-07-10 20:39:00替板务说话是好事...这点我向他表达过感谢了!但用词实在是不雅...
作者: clairesakura 2009-07-10 20:51:00
版主辛苦了,我觉得他替版务说话本意不错啦..只是
作者: clairesakura 2009-07-10 20:52:00
实在很不适当,版主辛苦了!我是指他措词不适当>"<(一直漏字)
作者: kany13031 (当忍者真好) 2009-07-10 22:08:00
那个作者可能只是不懂转信板的生态,所以直接把个版文章
作者: kany13031 (当忍者真好) 2009-07-10 22:09:00
没有整理贴上来而已,整篇这么酸~只被桶一个真是幸运
作者: kany13031 (当忍者真好) 2009-07-10 22:11:00
如果版主决的重点在不雅文字这方面 那引用6-3 6-4不是比
作者: kany13031 (当忍者真好) 2009-07-10 22:12:00
较恰当吗?然后版主这篇公告似乎解释错方向了?
作者: kany13031 (当忍者真好) 2009-07-10 22:13:00
文章数是多了一点啦 但惩处?删除?依据哪个条例阿?
作者: kany13031 (当忍者真好) 2009-07-10 22:14:00
且通篇公告看下来,平平都是站台,怎有种枫桥被视为次等殖民地的味道
楼主:
ilove05 (游荡或是流浪)
2009-07-10 22:20:00惩处是指枫桥对该作者...不删除是指我们这里!我没有视他们为殖民地啊OTZ,我的意思是说,我们与他们并
楼主:
ilove05 (游荡或是流浪)
2009-07-10 22:21:00没有通信,但他们是全国转信...是我们站方转信出问题!文章才会转进来!
作者: kany13031 (当忍者真好) 2009-07-10 22:26:00
为何要说不删除 那篇本来就没达到删除的境界阿
作者: kany13031 (当忍者真好) 2009-07-10 22:29:00
而且平平都是创作文怎么这篇会没有收精华区的资格
作者: kany13031 (当忍者真好) 2009-07-10 22:30:00
好吧殖民地或许是我误会版主的意思吧~ 因为感觉上明明
作者: kany13031 (当忍者真好) 2009-07-10 22:31:00
就是转信版 但版主的文章好像透露著流入枫桥的文章很无奈
作者:
lovebites (我在M的左边,你在哪里?)
2009-07-10 23:13:00那篇的发想虽然不错,但是文笔真的普普,剧情的bug也一堆
作者:
lovebites (我在M的左边,你在哪里?)
2009-07-10 23:14:00个人是觉得不达收入精华区的资格啦...
楼主:
ilove05 (游荡或是流浪)
2009-07-10 23:49:00无奈的点是因为转信的问题...迟迟无法解决!如果今天两站
楼主:
ilove05 (游荡或是流浪)
2009-07-10 23:50:00有转信的话,这我无话可说,但两站一直以来并没有转信~
楼主:
ilove05 (游荡或是流浪)
2009-07-10 23:51:00这种情况造成板众阅读不便,而且也非他们的本意,而是我们
楼主:
ilove05 (游荡或是流浪)
2009-07-10 23:52:00站方转信没有修复...如果又有广告商以此发广告信的话,我
楼主:
ilove05 (游荡或是流浪)
2009-07-10 23:54:00想,会造成更大的困扰...不收录是因为排版方式阅读不便,而且五十几篇的文章数齐发,感觉就像洗板面...
作者:
spiritia (妳来世一定会过很好!)
2009-07-11 01:12:00之前已有类似的公告,请版主再查询一下,若可以的话,请
作者:
spiritia (妳来世一定会过很好!)
2009-07-11 01:13:00原作者重新集中一篇发文会是较好的作法。会比较建议目前的大量洗文删除。一长串不见得会比删除后
作者:
spiritia (妳来世一定会过很好!)
2009-07-11 01:14:00的空洞来得好看! 且这非ptt发文文章能否适用广告呢?
作者:
spiritia (妳来世一定会过很好!)
2009-07-11 01:17:00虽该版发文无相关规定,但目前毕竟是在ptt 我想转过来的
作者:
spiritia (妳来世一定会过很好!)
2009-07-11 01:18:00文章理应以ptt的版规处理,这应该是无碍的。
作者:
spiritia (妳来世一定会过很好!)
2009-07-11 01:24:00该篇公告文章代码(AID): #16vUmJlT
楼主:
ilove05 (游荡或是流浪)
2009-07-11 04:09:00多谢楼上的意见,待我与狐大商量后,会决定是否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