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关于网络转录文章的问题

楼主: darkfantasy (你听过盖伦吗?)   2008-08-04 02:56:20
※ 引述《jubii (自行车大叔)》之铭言:
: 关于转录网络故事可能涉及到的著作权法的问题
: 我有问了朋友
: 得到一些初步的结论 但是还是有很多的盲点
: 希望有专门学法律的版友 看看有什么建议
: 首先网络故事的出处 如果是属于网络创作
: 那么转贴并注明出处跟作者 应该是不违法
: 网络是一个公开场合
: 在公开著作的空间 并没有法条可以罚
: 再者 如果这些网络故事后来变成了实体书呢?
: 这个部份我就不确定了 可能是一个法律管辖的灰色地带
: 最后 如果已经知道是纸本故事 属于有偿出版
: 即使是被有心人 拿来贴在网络不知名的地方
: 此时转过来 转录的人是会涉及违法的
: 我想 大家都想在网络上看好看得故事
: 以上这三个 或是以外
: 都需要先厘清
 推文太乱, 用回文明显.
 首先请详阅Liska版主所发表的公告修正, 特别是里面的第二条.
 因为第一次发布的公告被移除, 里面的双方的讨论也不再存在,
 所以在此再表达个人论述一次.
 我并不对转贴行为有无侵犯著作权法有任何意见
 但对于不通知原作者即转贴的行为, 这不但侵害了创作者的权力,
 心血, 更或许包括了利益. 而以个人立场而言, 也相当于是践踏
 创作者尊严的行为.
 法律无法管制的行为, 绝对不代表那就是正确的.
 You have no right to steal others creation.
作者: genderbb (多走走)   2008-08-04 03:01:00
但只有法律是可以约束众人的,道德标准会因人而异。即使
作者: genderbb (多走走)   2008-08-04 03:02:00
众人都同意尊重作者,但方式为何亦人言言殊。
作者: genderbb (多走走)   2008-08-04 03:03:00
这种题目只会各说各话,任一方都不会被说服,可以停了吧不是针对原PO,只是我觉得板上再吵下去只是更乱而已。
楼主: darkfantasy (你听过盖伦吗?)   2008-08-04 03:07:00
法律只有刑罚的约束能力, 若只能靠刑罚管制自身行为
楼主: darkfantasy (你听过盖伦吗?)   2008-08-04 03:08:00
不觉得过于悲哀了点?
作者: ufk (无名)   2008-08-04 03:43:00
是悲哀了点,但事情常常就是这样...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08-08-04 05:38:00
其实站上态度也很重要,不用一直想法律漏洞,反正站上不准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08-08-04 05:45:00
就算你现在找到模糊地带,站方还是不会冒险的啦~
作者: kikarul (苹果大魔王)   2008-08-04 07:19:00
同意原PO
作者: saidohichi (阿一)   2008-08-04 09:27:00
同意你:)
作者: cowbaying (是在靠北喔)   2008-08-04 12:04:00
帅喔 不过跟法律有关的问题我认为去法律板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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