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bii (自行车大叔)》之铭言:
: 关于转录网络故事可能涉及到的著作权法的问题
: 我有问了朋友
: 得到一些初步的结论 但是还是有很多的盲点
: 希望有专门学法律的版友 看看有什么建议
: 首先网络故事的出处 如果是属于网络创作
: 那么转贴并注明出处跟作者 应该是不违法
: 网络是一个公开场合
: 在公开著作的空间 并没有法条可以罚
: 再者 如果这些网络故事后来变成了实体书呢?
: 这个部份我就不确定了 可能是一个法律管辖的灰色地带
: 最后 如果已经知道是纸本故事 属于有偿出版
: 即使是被有心人 拿来贴在网络不知名的地方
: 此时转过来 转录的人是会涉及违法的
: 我想 大家都想在网络上看好看得故事
: 以上这三个 或是以外
: 都需要先厘清
推文太乱, 用回文明显.
首先请详阅Liska版主所发表的公告修正, 特别是里面的第二条.
因为第一次发布的公告被移除, 里面的双方的讨论也不再存在,
所以在此再表达个人论述一次.
我并不对转贴行为有无侵犯著作权法有任何意见
但对于不通知原作者即转贴的行为, 这不但侵害了创作者的权力,
心血, 更或许包括了利益. 而以个人立场而言, 也相当于是践踏
创作者尊严的行为.
法律无法管制的行为, 绝对不代表那就是正确的.
You have no right to steal others cre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