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记者抄文:NO
借朋友帐号,先说我是女方。
我跟老公结婚6年了,有一个女儿5岁,婚前我的工作能力就比老公强,薪资也比较高
所以婚后我们协议,由老公全职带小孩,我在外工作
我的工作性质是要到处出差,大概平均40天可以请一个7天长假在家。
老公全职带小孩,家事/接送/三餐,也都可以照料的很好
所以我年薪大概150万,给老公一半,也就是大概75万,当作他的花费以及家用
当然也包含小孩的花费/学费。
一切都很美好...我觉得有能力养家,生活虽然陪伴较少,但也过的还不错。
事情从这里开始。
去年老公得到夫家提供的一笔资产,股票+房产,股息+被动收入大概也1年70万
我跟老公提议,这笔钱是不是当作你的收入,加上我的收入,我们全家收入
150+70=220万,扣掉小孩跟家用40万,我们所得平分每人90万
但老公不同意...
他说这是他们家给的,不算他的收入,所以我还是要给他薪水的一半
我说这样很不公平,不然换我全职带,你去工作养我
他说ok,他只能找年薪70万左右的工作,会分我35万
我想想也不对,他的被动一年70万完全不算在家庭收入,只属于他自己的支配金额
跟他吵这个,他只会说这是爸爸给的不算,谁叫你爸没有给你
我要怎么反驳? 大家会怎么选择呢?
1. 继续维持目前给一半收入的情况,当初老公没那笔被动。
2. 不要那么辛苦工作了,换老公去工作,每年领35万
3. 继续跟他谈判,交出被动收入于家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