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夫妻性需求(观念)不同,继续走下去?

楼主: imreader (imreader)   2023-08-03 22:46:35
※ 引述《SincereBob (诚实老包)》之铭言:
: 我最后要很严肃批评台湾司法在这一块的判例。
: 现在的判例,就是“夫妻有同居的义务,但没有上床的义务”。
: 当然这是依据民法,但你用民国初年依据当时保守的风俗制订的民法来规范,
: 坦白说已经不合时宜了。当时先生要打砲,太太很难说不,现在已经反过来了。
: 这样对法律限缩的解释,变成女性可以完全不跟先生上床,法院还不能判离。
: 这等于给了女性在婚姻中制约甚至霸凌男性的尚方宝剑和免死金牌。
: 如此一来,等于逼迫男性只能在隐忍、偷吃和支付很大代价请求离婚中选一个。
: 极端一点来说,如果台女想要,完全可以挑一个没想到要签婚前协议的富人结婚,
: 然后用拒绝上床当成武器,逼迫这个男性不但要分一半财产,还要拿出高额赡养费。
: 如果这个男的受不了偷吃或推了女的一下,女的可以索赔,以后离婚可以要更多。
你这段是重点,但要说是民法不合时宜,我觉得只是你的想法,
台湾的法律很多都是抄美国的,
现在美国人只要一离婚也是连皮带肉被剥下来,
不是只有台湾才是这样。
你的观点是在保障夫妻双方,但婚姻其实是在保障
下一代的生存跟发展权力。
若你有要生小孩,请务必走入婚姻。这个婚约就是为小孩设计的,
若没有要生小孩,只是想要追求美好的性爱,你根本不应该结婚,
只要对方没意愿,你随时都能换人。
Elon Musk,全球最有钱的富豪。最近刚升格为 Professor X ,
他就是离婚后,就不再结婚,他现在交往的对象连婚姻都不需要,
也为他生小孩,那只想要性爱的众男性,要婚姻干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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