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0万是"资产"不是"现金"。
扣除那些列为资产的物件,现金粗估约剩下1000万左右。
(不用6都+新竹房价计算,而且2大2小的房子不可能太小间)
还有,房贷还清了吗?剩下的1000万现金需不需要支付房贷啊?
假设PO不小心明天就登出了。(还要意外登出才有1000万)
那那笔1000万的现金是需要应付未来15~18年左右小孩的支出的。
用低标来算:
1000(万)/15(年)/12(月)=5.5万(每个月能花费的金额)。
试问,一个寡妇+两个小孩,一个月5.5万能过得很奢侈吗?
这样的情况下老婆不需要出去工作吗?
如果老婆需要出去工作,那还算是"拿他遗产"吗?
况且,这笔钱要使用的时间长达15~18年,
通膨算上了吗?
15年前的1000万跟现在的1000万,能等值吗?
再者,别说利息了?随着时间的增加,本金只会越来越少。
如果遗孀有本事能在15年后仍维持着1000万的本金将孩子养大。
那我想,原PO现在也没机会在这边大声的说他是什么
高工时高收入的社会菁英了。
靠老婆不就好了吗?
再说,每个月5.5万要供三个人开销,还要照顾原PO父母真的够用吗?
更遑论说,原PO的兄长不可靠。
到最后不会变成都是老婆在照护吗?
还是说原PO死了之后,兄长会变得很可靠,
非常愿意分担父母的照养,
我是不相信的啦,若真这样,
原PO何必怕将钱留给父母会被其他子女骗走?
就问你原PO,如果今天是对方先走了。
然后留给你每个月5.5万,(需不需要缴房贷待商榷)
要你照顾两个小孩+对方两个父母+当一辈子鳏夫。
你愿不愿意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