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请勿删除 =======================
是否同意记者抄文:YES/NO: NO
各位大大好,由于事情有些复杂加上手机排版,我会尽可能用条列式叙述
一.背景
1.我跟太太是双薪家庭,育有两子
每月收入部分(大约):
我:3万6
太太:3万8
我妈:如真需要她帮忙会不定时资助
每月支出部分:
太太2万(房租)+给娘家6千
我负责其余家用3万up(伙食水电等杂项)
2.我父母于我们婚后买了一间房在附近
房屋状况:登记在我跟我妈名下,头期款是我爸妈全出,目前租人一个月2万6
二.问题点:
太太最近突然跟我讨论有关租房的事情
她觉得小孩越来越大,需要自己的房间
想要搬去我爸妈买的那间房子
这无可厚非,但她接着说:因为那间房子是买在我妈跟我的名下,如果照之前她负担房租
2万(多的6千我妈赞助),等于是帮‘’我‘’缴房贷,到最后房子还是我的,如果‘不幸
离婚’的话,她分不到任何一份,对她没任何保障,觉得这样很不公平。除非我要多支出
一定比例的家用(但本来就已经很极限,甚至还要我妈帮忙)
在我看来,是觉得她是想共同持有房子
但现实面上又觉得为何要这样?
她的理论建立在离婚的前提
让我感觉她好像就是为了房子?
但她说的没保障,让我又不太能反驳
我跟她说那如果不搬一直跟别人租房,势必也得租更大的才能有小孩的房间,租金也会增
加,也不是很实际,她就不说话了
最后想当然讨论是不欢而散
我真的很苦恼,这种情况到底要怎么办?
还请大家开示我,拜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