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po,这边先谢谢大家的回复,留言我都看过了,这边想再补充一下
我的劳健保在前公司离职的隔天就加入职业工会了,所以基本的劳工权益都还是有的。婚前
确实没讨论到薪水这块,一切都是“我以为会有!”,因为这不是最基本的吗?
至于月薪三万这件事,婆家说有过“考虑”调高老公的薪水,至于要调多少我不清楚,但依
旧没提到“我的薪水”!某次先生与他家人在争吵中有提到月薪三万这件事,婆家就说我们
住家里、用家里,所有开销都是拿店里的钱付,一个月三万还不够吗?我听了也是蛮傻眼的
再来,我老公其实蛮疼我的,他有说他每个月的薪水要全给我,我没同意罢了,因为这不是
我想要的,我希望有自己的钱,自己作主。
※ 引述 《prettywoman》 之铭言:
: 刚新婚,与公婆同住,夫家有一间店,老公在自家店上班,而婚前我在百货业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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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这样的,老公是南部人,我北部人,在婚前就讨论好婚后我离职,然后在婆家的店上班
,
: 扶持老公一起经营这间店。
:
: 然而婚后一个月了,公婆都没请我去开户,我就大概知道是我们夫妻领一份薪水,月薪三
万
: ,然后薪水汇老公户头。
:
: 在我的认知里,只要有上班,就要领薪水,就算在自家公司上班也一样,我认为女性婚后
也
: 要经济独立,但老公觉得自己家的店,所赚来的钱都是我们自己的,不用在意我是不是要
有
: 自己一份薪水,他说我要用钱跟他说就好,他会给我。
:
: 想问问大家的看法,还有,我这样算经济独立吗?
:
: 先谢谢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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