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tachou (米米)》之铭言:
: 但和男友住了一年 他真的很照顾我 是个不可多得的好男人
: 加上我最近大病一场 我大病完换我妈住院
: 我感悟 生病的时候 有没有一个人在旁边签名跟照顾有多重要
: 所以就提我们去登记吧
我看不懂签名照顾为什么可以跳到结婚登记?这两者间有什么逻辑关连吗?
手术同意书是本人签名第一优先的,本人无法签名也未必配偶才能签,
关系人就可以签名,原po男友与原po同居,同居人就能以关系人的身份
签手术同意书。
至于照顾,且不说原po年薪200请个看护应该不成问题,而且照顾
病患为什么就要有配偶身份?男友身份就可以照顾了。
至于交往10年要不要给男友一个名分,我是认为口头上叫他是先生丈夫即可,
法律登记可能要再等时空背景更合适时再讨论。
人的感情才是最重要的,不用拘泥结婚证书那张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