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快登记 我对未婚夫有这样要求合理吗?

楼主: Max11 (从来没有)   2021-12-06 11:40:39
※ 引述《vitachou (米米)》之铭言:
: 但和男友住了一年 他真的很照顾我 是个不可多得的好男人
: 加上我最近大病一场 我大病完换我妈住院
: 我感悟 生病的时候 有没有一个人在旁边签名跟照顾有多重要
: 所以就提我们去登记吧
我看不懂签名照顾为什么可以跳到结婚登记?这两者间有什么逻辑关连吗?
手术同意书是本人签名第一优先的,本人无法签名也未必配偶才能签,
关系人就可以签名,原po男友与原po同居,同居人就能以关系人的身份
签手术同意书。
至于照顾,且不说原po年薪200请个看护应该不成问题,而且照顾
病患为什么就要有配偶身份?男友身份就可以照顾了。
至于交往10年要不要给男友一个名分,我是认为口头上叫他是先生丈夫即可,
法律登记可能要再等时空背景更合适时再讨论。
人的感情才是最重要的,不用拘泥结婚证书那张纸。
作者: chinghai0731 (MIMIJIANG)   2021-12-06 12:01:00
都说同居人可以签~实务上呢?每家医院都给签吗?证书重不重要,很重要。
作者: bunreachable (Polly)   2021-12-06 13:16:00
感觉只是借口 她就想结婚 一个名义上的满足
作者: loveriver777 (梦幻白老虎)   2021-12-06 18:02:00
我觉得您把重症照顾想得太简单了 给看护其实也没想像中那么愉快我老公共汽车祸签病危 男女朋友在血亲前只是路人甲哦医院是不会采纳路人的意见的身为过来人 配偶身份不只重要而且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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