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qor (Aqor)
2021-08-31 12:54:23是否同意记者抄文:NO
确实太太的妹妹没有义务帮我
我只是提出这样的方式
有跟没有都可以
我也只是不想让我家人知道的状况下
提出的一个提议
推文说的我也有些想解释
我已经拿房子当担保品了 市价的金额还大于
借款金额 担保品是足够偿还的 这不是无担保品的
另外保人有些银行只规定2等亲以内
投资本来就有赚有赔
各位嘘的我都接受
我会另外想别的方式的
最近信贷利率也很低吧,以债养债看能不能尬过去。一百万而已。
关老婆妹妹屁事?你不想让你家人知道,然后你老婆妹妹就要承担风险?回去妈妈10元啦!
然后自己无理就用“这要求很过分吗?”来情勒房子是太太名下,所以想到太太的二等亲-妹妹吧。
房子在老婆名下 只要有小孩连岳父岳母都没有继承权我不信房产操作那么久的人会不知道继承顺序 很可疑?
你在婚姻版说已婚跟别的女生看个电影有什么吗,你觉得大家会同意你吗?没什么的话你有让老婆知道你约异性去看电影吗?
作者: molamolajump 2021-08-31 14:52:00
先赔掉100万,再叫小家庭拿房车出来增贷还要老婆家人当保人,画一块大饼说下次不会了鬼才相信你尤其是那种趁老婆怀孕征女看电影没诚信的家伙一点信用也没有呕呕呕呕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