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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十万元还蛮佛心来着,不过不知道为何请求权时效已过?只有十万元的话上诉到最高法院是不是不太划算,律师费以前听说一个审级是七万元,打到三审不就是要21万。只求偿十万元感觉不太划算。
原文内容:
记者林盈君/新北报导
长跑10年步入礼堂,岂料相爱容易相处难,新北市一对夫妻婚后生下2子,某天丈夫发现妻子去妇产科进行羊膜穿剌,这时妻子才坦承怀了第三胎,但却尴尬表示“孩子不是你的”,让丈夫瞬间傻眼,而透过DNA鉴定,又发现二儿子也不是他的“种”,最后双方离婚收场,而公公得知儿子被戴绿帽,气的一状告上法院,求偿前媳妇10万元。
据判决指出,2018年8月间,丈夫发现妻子进行羊膜穿剌手术,质问之下妻子才坦承有外遇,且腹中孩子也非丈夫的,因为已怀孕超过5个月,所以无法人工流产,之后丈夫疑心大起,觉得1岁多的二儿子长得不像他,透过DNA鉴定后,果然发现二儿子也不是他亲生的,最后夫妻2人离婚收场。公公得知后气愤不已,提告并求偿10万元,但2人已经离婚,且损害赔偿请求权时效已过,因此遭法官驳回,目前案件上诉最高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