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老公的闺蜜

楼主: Max11 (从来没有)   2021-01-17 00:18:54
从法律上来看,传亲密讯息就是侵害配偶权。
但“爱”其实定义是很广的,除了男女感情外,朋友之间的感情也可以称为爱,如果没有其
它亲密话语的话,不太可能讲几句我爱你就被视为侵犯配偶权。
就是这样模凌两可的擦边球,才是最吸引人的异性关系。真的结婚谈感情很累人,但当这样
的好朋友是既可以享受异性情愫,但只要没越线,就可以心安理得的一直当好朋友。
所以解决方法就是眼不见为净,完全相信另一半会守住不越线,不然整天提心吊胆根本日子
过不下去。如果另一半真的越线,到了可以告侵害配偶权时,那就离婚拿赔偿走人。自信和
勇敢,永远是面对生活挑战最好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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