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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记者抄文:NO
各位版友好,
跟女友稳定交往中
因为女方最近在看房
最近也议价完成,这星期日要签约
女方年收入约90,男方收入约70
一开始女方是打算全出,产权归女方
但我跟我家人认为,产权应互相持有
故目前规划是头期跟贷款皆平分,新成屋房价910,头期双方父母支应各200,共400
但因为尚未结婚,故考量到贷款及持有的问题
上网查了一下婚前买房的讯息及贷款,建议用预告登记似乎是比较好的做法
因为女友的收入比我高,应该会由她贷款,所以房子会登记在她名下(所有权人),而我是
预告登记人,
几个问题如下:
(1)婚前买房,预告登记是否对双方比较保障的做法
(2)双方父母出的头期,各200万的金额是否构成赠与的条件?
(3)婚后,预告登记是否就失效,变成夫妻共有?
(4)已完成预告登记,但因故其他因素而后来没有结婚,但已付的头期跟贷款是否就按照
比例拿回?
(5)以后万一用房子抵押贷款,是否有问题或银行不会给贷
有请版上有经验的各位解惑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