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记者抄文:NO
*谢谢各位的意见,昨日已向老婆道歉,我就不再回复各位了。
昨天外出拿东西, 想说没有要买东西, 老婆就没带钱了,
后来在眼镜店她看到喜欢的眼镜, 我就借她500元当订金购买。
回家后, 她跟我的皮夹都只有千元大钞,没钱还我, 因此先让她欠著。
晚上睡觉时想到,抽屉有一万元现金是小孩(1岁)的红包要拿去超商存入小孩户头,
隔天我就拿一万元去超商找开零钱, 并存了9500元进小孩户头。
存完我就坐车回台北了, 下次见面是3个礼拜后(她在台中)
我不想心悬著欠款这件事情这么久, 所以认为她把欠我的钱再补给小孩就好,
结果就因为这件小事情吵架了。
*她认为不该动小孩的钱, 他一定会还我, 而且她还是要跑一次超商存500进小孩户头。
*我认为下次见面没那么快, 我不想记欠款这件事。
对朋友而言, 我临时借钱, 一定想办法当天还,
别人借钱, 我会不好意思开口要他还钱, 但心就会一直想着还款的事?
今天升华为夫妻, 借钱跟还钱这件事情, 是不是也就要升华不同方式了?
是我太计较吗?
谢谢你们听我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