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观念不同

楼主: leepeiyao (豆豆姐)   2020-09-17 09:29:03
其实来看婚姻板的人,应该也有很多[前夫]或[前妻],我就是前妻之一,
我有拿前夫给的固定抚养费,我单独监护两个孩子,
我想贡献一点身为前妻与孩子的照顾者的心得给原PO参考。
关于钱(抚养费),是给孩子的,不是给前妻的,前妻是代为收受管理,
至于合理的费用,
第一点是要看各县市生活标准,可以从主计处的资料看到108年,
台北市3万/月,新竹市2.6万/月,其他县市大概都落在2-2.4万/月之间,
这个部分,如果上法院,是根据这项资料+父母双方的薪资总和与比例,
去判出每月的固定金额抚养费,到孩子成年为止。
(例如:爸爸薪水好那可能就爸爸负担2/3,妈妈是医生那可能直接判4万/月都有可能)
第二点是要看,双方对于孩子照顾的时间贡献,照顾孩子的时间与精力,
也可当作贡献了一部分的抚养费的意义。
对于妳先生与前妻的约定,照文中看起来是他仅负担了1/2的学费与生活用品费用,
为什么我说[仅],是因为他的照顾时间,应该没有前妻多,前妻还要照单据请款,
要是今天改成爸爸当主要照顾者,照单据向前妻请款一半,而日常接送孩子上下学,
补习,回家盯作业,要准备早餐晚餐,都由爸爸这方负责
(爸爸很可能不能负责,变成爸爸现任太太帮忙)
妳可以思考一下,这种差事,相较之下,是否爸爸给1/2费用,可能好一点。
低年级小学生基本上一周仅有一天全天,中年级变成三天全天,半天的时候,
双薪家庭没后援的基本上只能送安亲,安亲就是需要费用,我希望我的孩子,
不用因为父母离婚,而需要过的比其他孩子辛苦,所以爸爸妈妈可以供给的情况下,
学英文,学乐器,去运动,都是我想要供给给我的孩子的。
因为孩子还在肚子里,妈妈为孩子打算是很正常的,原PO可以考虑
把抚养费金额与先生商量看看,
能不能给一个固定的金额,多不退,少不补,付到20岁。
如果每月1.2-1.5万之间的金额,对方愿意接受,那也省的未来担心对方无限上纲,
上到大学毕业可是要到22岁呢...
孩子小一小二时,光是上四天下午到四点的英文班,
是开学时一次付掉接近6万/一学期...给妳参考一下
上到六点的话...每个月还要多付1万左右的月费...
重点是让先生负责多一点,不要什么单据都由妳来缴,被宠坏的该是太太,不是先生,
这是我离婚后最大的感想,请多让男性担负责任,而非自己做到很辛苦心很累,
这个真理等孩子诞生后,一定会更有感...
这个孩子在妳决定与先生结婚时,就已经是存在的事实,
祝福这个孩子有一个负责任的爸爸,与接纳他的阿姨。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20-09-17 09:42:00
作者: duoduo554553 (阳光空气微风水)   2020-09-17 10:00:00
离婚时直接写一个月多少,不是比较好吗。我老公朋友台北市他是付一个月2万他后来又再婚了,也有生小孩,该付的都有付
作者: a12345678846 (DALI)   2020-09-17 1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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