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男友论及婚嫁
对方家境不错
男方父母可能在男方名下会有一些财产
最近声东击西暗示男友可以签婚前协议书
我个人蛮惊讶
因为我自己也算是经济独立
月薪大概少男友两万
合起来十多万
一个人也过得好
平常也都是平分房租与日常支出
实在没有要占男方便宜的意思
感觉对方父母完全是要签对男方有利的部分
大概是一些男方名下财产跟我关系的撇清之类
既然要签我也认为要保护自己
希望各位前辈能给我一些意见
目前我有想到以下几点
1. 若有生小孩,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有探视权,小孩有拜祖先的义务,然男方需帮忙负
担赡养费
2. 婚前所购之预售屋,因男方家长所付头期款,名字仅登记为男方,若女方婚后负担一
半贷款,则离婚状况下所有权为双方所有,否则,女方不负担贷款
3. 男方有另一国家的公民身分,于台湾婚后一年内需完成另一国家的配偶身分申请
4. 双薪家庭,家事需平均分担
事先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