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啦,大哥,我执业律师啦
高雄市长补选结果看了心情爽,简单分析不收费
离婚就两条路,协议离婚跟裁判离婚
协议离婚要你情我愿,其中任何一方不愿就没辙
裁判离婚要件如下
一、重婚。
二、与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对他方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对他方之直系亲属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亲属对他方
为虐待,致不堪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恶意遗弃他方在继续状态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图杀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恶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经判处有期徒刑逾六个月确定。
还有一个是其他重大理由
但基本上我看你的叙述不太会符合重大理由,所以裁判离婚你大概也没办法走
我建议你跟老婆还是去婚姻咨商吧,认真的跟她说说你的想法,如果咨商多次还是没办法
改善你再来说要离婚比较好
不然我实在是觉得你为了结婚而结婚,婚后发现状况不对也没怎么努力改善就要离婚满糟
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