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30cm / E奶女神 早安
小弟与女友在今年六月购屋,目前贷款为共同给付 (头期为女方妈妈付,但后面会偿还)
原本想说结婚大概是明年的事情,一股脑就突然在七月登记了
把买房的事情有跟家人讲之后,家人得知是登记在女方名下,很不谅解 > <
因为当初有想到如果是共同持有,会同时用掉首购优惠跟一生一次的土地增值税
虽然不知道会差多少钱,想说能省则省,目前房贷是我6成他4成
上网爬文有查询到多可以立合约的方式,届时若是闹离异怎样的 还能依照比例拿回吧(?)
https://imgur.com/a/vPmBHML
各位大大会建议改为共同持有吗?
不知道这个一生一次的跟首购的优惠,未来若又买卖房子会不会可以省很多钱QQ"
苦恼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