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eaping (())
2020-08-04 09:12:39有很多回文说 [新家入厝] [乔迁之喜] 所以传统上应该是主人要请客
但是现在 21 世纪
古早结婚从父姓, 现在法律都保障从父/母姓可以双方协调或抽签
(我自己也身体力行让小孩跟妈妈姓)
那不管是不是什么 [乔迁之喜] ,为什么去主人家吃饭就不能分担餐费
今天那是原原 PO 另一半的朋友
他们交友圈有他们相处模式,尊重一下有这么难吗
为什么要拿着传统的大旗否定他们?
但原原PO他们搞到分房也是很不值得,好好沟通吧
不要再被莫名的传统观念给害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