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laqqq (猪王)》之铭言:
: 是否同意记者抄文:NO
: 在两周前
: 老婆带着小孩离家出走了
: 而我知道消息后搭了最快的班机回到台湾
: 且目前正在隔离第七天中
: 目前已经收到离婚协议书了
: 我想问的是
: 小孩可以这样说带走就带走吗?
现职律师简单回一下
你可以对老婆提告略诱罪啊,实务上有类似状况成立略诱罪的案例喔
只是告下去大概就是真的准备离婚了吧
: 目前不知道小孩住哪里
: 且女方不让我跟小孩见面 连视讯也不肯
: 目前想行使公权力把小孩带回家
: 但是对方同样有监护权
你可以向地方法院家事庭声请交付子女,同时声请请暂时处分要求女方交还子女同时酌定
暂时的会面交往
: 在法律上小孩应该要跟谁同住?
: 我知道目前还没有迁出户籍
: 是否小孩应该住在户籍地法理上比较有根据呢?
看小孩年龄跟性别,以及谁是主要照顾者
五岁以下、女孩,主要照顾者又是妈妈的话,跟妈妈的机率很高,你顶多只能拿到探视权
我看你在海外工作应该都是老婆在带,你想拿到监护权应该是不太可能了
另外离婚可能还有剩余财产分配的问题,找律师好好研究研究吧
: 以上问题再麻烦各位大大了
找律师吧,花点钱好好咨询一下比你在板上随便乱问有用啦
都在海外工作了应该付得起律师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