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ss79313 (翔)》之铭言:
: 如题
: 我太太是个古典乐团的乐手
: 算是发展的蛮成功的,
: 台湾几大乐团都常登台演出(TSO之类)
: 音乐系的养成相当辛苦
: 到她这个高度也对自己的专业非常自豪
: 但是小弟在交往前基本上不听古典
: 本身喜欢的音乐:
: R&B、饶舌、独团、金属...
: 当然中西洋的主流音乐双方也都还可以
: (卤味天、Camila、....)
: 但是我在听某些音乐
: Ex:蛋堡、美秀、灭火器、伍佰、董事长...
: 就会被她以她的专业嫌的一文不值
: 我本身是也还好,
: 毕竟我觉得每种音乐都有它存在的价值
: 但是我太太会觉得音乐就是她的专业
: 如果我够用心去喜欢古典乐
: (说来惭愧交往五年多我有在听,大部分是开车的时候,但是还是听没有很懂...)
: 就不会喜欢这些在音乐上有“瑕疵”的东西
: 请问...有解吗...
既然她会嫁给你,肯定喜欢的不会是音乐上的东西。
不过既然她本身有点成就,对于某些
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中音没有准、贯穿力不够
的所谓现代噪音自然无法接受。
就像当年我认识个学妹身为交大合唱团指挥,被抓去当歌唱比赛评审,
回来谯曰:
“陈升唱的歌本来音准就不准,结果上台比赛的十个有八个唱他的歌,
个个更不准,我都想吐了........”
我建议你还是带耳机好了,然后霉客拉夫的时候唱“挪威的深林”....
以下旧文。
作者: loser1 (拍嘎爪得白酱) 看板: marriage
标题: Re: [心情] 对的人,幸福的人?最近的一些想法...
时间: Fri May 9 00:25:53 2014
婚姻? 对的人? 我的看法如下:
1. (大前提) 要嫁/娶的对方必须是(法律意义或者道德意义上的)好人。
我想没有人想没事变成好几块切好的肉放冰箱。
2. 配偶双方必须要有共同的价值观。
例: 男方要奉养父母,女方(一辈子都)不想跟公婆住 -> 免谈。
例: 男方要追求事业世界各地跑来跑去,女方想要男人天天回家吃晚饭 -> 免谈。
例: 女生喜欢养猫养狗,男生只能接受变成食物用的动物 -> 免谈。
例: 男生要四个小孩,女生完全不想生 -> 免谈
价值观这种东西没有办法妥协,但是你可以选择不要娶或不要嫁,嫁娶之后想来
改变对方,那是人世间最愚蠢的事。
3. 可以维持生活的经济收入,可以的话,双方都要有其中之一倒下还可以支撑
的收入。
拿父母钱的一条虫主义者,绝对不要嫁。
4. 有趣
一定要双方有些共同的兴趣,而且参与度高的。比方说老公喜欢实验 C4 , 老婆
最好知道过氯酸钾加硝酸钾加碳粉混合后用力敲击会有什么反应。
我同事曰,他每次听交响乐/爵士/小提琴/ABBA,他老婆就会变脸。唉....
(不予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