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共有房屋该不该付租金

楼主: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9-08-17 16:15:05
※ 引述《shop3mm (米咔)》之铭言:
我发现很多人搞不清楚产权这件事
有意义的条件如下
: 夫妻二人共有一间甲房(独栋透天)
: 另有一间乙房由妻子出资盖的新屋
: 后来甲房一段时间未出租
: 丈夫便与妻子商量搬回甲房居住
: 丈夫居住甲房三层中其中一层
: 其余房间作出租用
: 日前刚租出去
: 丈夫打算把收到的租金平分
: 此时妻子要求丈夫也应付予租金
: 丈夫觉得该房为共有
: 所以觉得不合理
其实直接把夫妻这层关系去掉,结果都是一样
甲房产权夫妻两人共有,代表两者皆拥有使用权
这使用权不是一个人用一半另一个人用另一半
除非经过双方特别协议,两个人都能完整使用整间甲房
没有其中一方没住,就能要求另一方付房租这种事
妻子拥有使用权,不用是她自己放弃使用
这就跟大楼社区买房是一样的道理,买房产权除了自家范围内
其实还包括了社区内的公共共用空间,社区内的住户都拥有使用权
妻子现在的要求,就像是有个人买了房却不住
然后要求社区内其他住户必须支付租金,没人会理她
其后,丈夫自己居住一层,想把另外两层拿出去出租
因为妻子是产权共有人,所以出租事宜必须经过两人同意方可出租
又因妻子拥有一半产权,所以妻子可以拿到扣除相关成本后的一半租金
之所以能拿到一半租金,是先生/妻子将二层的使用权租出去的收益
但剩下的一层(丈夫居住),依然是两人共有,皆拥有使用权
所以在法律上妻子不得向丈夫要求租金
相对的,因为妻子有使用权,也可以自由搬回这一层
上述情况搞清楚后,再加上两人都没住在甲房时,租金由妻子全吞
我只能说这妻子想钱想疯了,两人赶快离婚算了
(但就算离婚也还是不能跟前夫收租,除非买下另一半产权)
另外离婚时,妻子出资盖的新房根据其资金来源,搞不好先生还有得分呢
作者: kutkin ( )   2019-08-17 16:18:00
真的 这么爱算
作者: qualala (瓜拉)   2019-08-17 16:21:00
悲哀的婚姻
作者: chocorei (choco)   2019-08-17 16:22:00
算清楚就可以离婚啦,真悲哀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猫)   2019-08-17 16:26:00
你可以看一下民法818条跟最高法院判例,你的理解才是错误的,还是要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使用
作者: shop3mm (朴素米)   2019-08-17 16:30:00
谢谢S大的说明和Y大提供的法条,我会再去研究一下。离婚的确在选择范围内,但爸爸心疼女儿希望我出嫁后再办手续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猫)   2019-08-17 16:45:00
上一篇推文里的62年台上1803号就讲得很清楚共有人对特定部分的使用仍需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否则就是侵权819才是跟这个例子一点关系都没有啊判例先去看一下,没有在区分使用跟收益的啦,就是在讲同一件事,你应该不是法律背景的吧
作者: cck525 (′˙ω˙‵)   2019-08-17 17:06:00
丢个法条判例 然后呛人不是法律背景的 真是好棒棒呢~
楼主: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9-08-17 17:07:00
如果他真的很熟就会看到上面贴的要旨就是1803号的但他绝对讲不出来先生住在甲房是哪里侵害妻子的权利十之八九,他把出租跟丈夫自己居住的部分完全搞混
作者: kelly2005 (呀冬~)   2019-08-17 17:12:00
嗯 区分标准不是使用或收益,而是使用或收益是否会影响到其他共有人的应有部分,所以都是使用,走过共有的土地跟在共有的土地上堆东西,后面那个不行,前面的可以
楼主: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9-08-17 17:17:00
如果丈夫住第一层然后禁止妻子进入使用,那才有理由要求租金,但如果是开放使用妻子可任意进入使用,那就不行,因为自行放弃使用不能当作是丈夫造成她权利损失
作者: savages46 (结束只要一瞬)   2019-08-17 17:29:00
如果照y大的说法,我家的祖厝我有产权但是没住在那边不就可以跟住老家的堂弟们收租了
作者: mark0204 (Mark)   2019-08-17 17:35:00
作者: hlhss89083 (edward)   2019-08-17 19:41:00
原po的法律见解是错的 不懂法律请不要出来害人Y大的才是正确的
作者: wang0920 (熊大爷)   2019-08-17 20:14:00
离一离啦!真是悲哀的婚姻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9-08-17 21:12:00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9-08-17 23:05:00
推这篇也推离婚
作者: misscircus (misscircus)   2019-08-18 00:03:00
简单的做法可能就是请他们双方去找律师最准关于收租金的部分XD
作者: hlhss89083 (edward)   2019-08-18 10:35:00
我有律师资格 原po你的法律概念真的有些不太正确啦也建议原原po可以去找专业的法律咨询
作者: AppleAlice   2019-08-18 12:05:00
建议楼上同道别白费力气,没用的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猫)   2019-08-18 12:18:00
我也是律师啊,先前会回是觉得把资讯丢出来,其他看到这篇的人可以自己判断,其他的就佛度有缘人了不过原po一篇文章钓到三个律师也是蛮厉害的,我们应该来认个亲XD
作者: hlhss89083 (edward)   2019-08-18 12:47:00
我也是觉得原po这样的回答将来可能会误导其他看到这篇文章的人 才决定留个言 谢谢楼上两位道长 ~
作者: AppleAlice   2019-08-18 14:14:00
对,我之前好像是解释一个继承问题,也觉得一般婚姻价值观的就算了,错误的法律观念会让看到的人被误导才会留言的
作者: tusuhsuh (卡比)   2019-08-18 23:45:00
大家很在意甲方出租期间妻子把租金全部拿走的问题,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是因为当时小孩都还在读书,丈夫觉得这笔平分后的租金(他的部分)就交由妻子处理小孩的学费生活费用,才会有“租金全被妻子拿走”的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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