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这个问题就算不是婚姻版的鬼故事之一,也接近了
那三个理由代表的可能性,版友在推文里说很多了,这边就不再多说
人家爸妈要把房子给女儿住
你只是因为跟他们女儿结婚,所以也可以一起住进去
这位大哥,你的发言权只有你同不同意搬进去住
而这发言权只有在身为女儿的想搬进去住时才会发生
如果女儿自己本身就不想要住,你连发表意见的立场都没有
妳老婆多不多虑一点都不重要
甚至那三个理由是不是真的也不重要
你身为另一半的,计算机拿出来算一算住与不住之间差多少
然后给你老婆看一下,让她自己决定就好了
※ 引述《fatuous (fatuous)》之铭言:
: 最近在讨论买房子,乡民也知道台北房子贵松松,老婆家那边在台北市有多的房子。我是
: 觉得可以接受岳父岳母的好意,但老婆反对,反对的理由也不是完全没道理,但我觉得太
: 多虑了。
: 理由1:拿她父母的房子很有可能就被要求要听他们家的话。(拿人手短?)
: 理由2:要装潢搞不好还要经过她父母同意。
: 理由3:离父母家近,她父母可能常跑来。
: 我们的收入在台北市买房可能很吃力,可能只能考量外县市,现在有台北市的房子,是能
: 省不少,也不用太担心生活品质。
: 是老婆多虑了,不然明明还不错啊?各位乡民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