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我
1. 果断拒绝,但会注意有没有偷拿钱回去。
2. 给八千,但房子车子都必须改成先生一人的名字,最好是能分别财产制。平常家用由
太太负担(这我不懂,就大概那个意思)
3. 以每月五千或更少扣聘金额度,扣完再给。五千而不是一万五,是因为婚后优先级
该是小家庭,孝亲费本来就不该跟婚前一样多。
4. 如果有小孩由岳父母帮忙带,平常都在岳父母家吃饭等,我会看小孩数量给。
以上都不接受的话,没小孩我会离婚。
无法切割原生家庭的人,一辈子当乖孩子或孝子孝女就好了,拜托不要出来残害其他人格
发展健全的人。
我给的意见是我个人会做的事,我觉的早黑早轻松,早黑早轻松也适用于女婿。但我是一
个连我自己父母都觉得难相处的人,你自己衡量一下。
另外,理直气壮踩很硬的前提是你自己也不能有什么大毛病,例如你自己也每月给父母钱
,过年包三万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