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首发文婚姻点维持原状(自身 + 一等亲)。又,一等亲不包括兄弟姐妹。
1.5 放宽回文条件为下列两项:(A)给予明确建议;(B)婚姻点相关内容(不限于自身);
2.2 新增禁止简体字
7.1 婚前文资格减少为一项: A. 已订婚
11.1 代PO相关: 改为板主不提供代发文服务。
13.1 系列文自15篇放宽为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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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5 - 为了鼓励回文,回文条件放宽。只要给予明确建议,
或是内容与原发文相关(例如重点整理)即可。
其他修订都很明显易懂。
本次修订,已与marra板主讨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