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mmer072 (KLU)》之铭言:
: 一.男友家庭及价值观的落差:基于距离美原则,我非常反对婚后与公婆同住。但男友觉
: 得婚后我理应住家他家,跟着一起通勤(目前租在上班地点附近),为此争执过很多次。
大家都是上班族,如果婆婆愿意煮晚饭带小孩帮忙,其实可以住婆家
但是如果婆婆认为这些都是媳妇要做的,直接拒绝同住
: 基于价格考量,加上之前有在汐止租屋过,数度跟男友提前汐止买房的念头,但他都是直
: 接了当的拒绝,因为他觉得汐止跟基隆差距不太,他宁可选择有家人资源的基隆。但就怕
: 住基隆,如果很近就会有一的问题,毕竟他妈妈也退休了,时常往我们家里跑是一定的..
你不想跟公婆住,就要有一起打拼的念头,一起买房子,结婚省一点,直接公证登记宴客
也是很好的方案,结婚钱省下来买房子,要走订婚迎娶仪式过场
男方会花很多钱,只会拖慢买房子的速度
更加深男方想回婆家住的心理
买房子不是你想的这么容易,养房子更难,如果头期款都是男方出钱
你完全没资格参予意见,比较想了解在经济上你贡献什么
还是什么都没有贡献,然后只会喊不跟公婆住,还要住远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