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ndra80032 (频语儿)》之铭言:
: 先给你拍拍,我想应该会有很多人骂你老公很糟之类的,或是骂你当初很蠢干嘛奉子成婚
: 之类的,
: 虽然我心里也是默默这么想,但讲这些都已经太迟,伤口洒盐也无法解决你的问题。
: 回答你标题的问题,该离婚还是该继续努力,
: 先仔细想想你自己的有多少离婚的筹码,结婚生小孩有可能是一时冲动,
: 但离婚绝对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选择。
: 跟你分享最近的一篇新闻报导: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72776
: 这篇新闻,前面十年没行房/尼姑怎么办...什么的...这些大部分都是废话,
: 重点请看第一段和最后一段,
: 第一段说“妻子2016年诉请离婚”
: 最后一段“监护权判给女方,男方每个月须支付1.5万元的扶养费,直到孩子成年。”
: 好的,从这个新闻我们反思你的状况:
: 第一、你不一定有办法成功离婚。
: 只要配偶不同意、不签字,你们就要走诉讼程序,那你要用什么理由跟法官说呢?
: 新闻中的女生拿出“十几年没行房”论点,那你的论点呢?
: 你虽然洋洋洒洒写了很多,
: 老公口气不好、爱跟朋友喝酒、不体贴、不帮忙带小孩、自私只顾自己...blahblah,
: 这些说词上法院不一定有用。
: 而且法官不会只听你的片面之词,他会听取双方的说词和举证之后才做出判决。
: 然后打官司的过程非常冗长,你有足够的银弹支撑1~3年的打官司过程吗?
: 你可以一直跟公司请假上法院吗? 打官司期间你们还要住一起吗...?
: 第二、就算你很顺利的离婚了(也许你老公自己也巴不得想离婚,所以你们很顺利的离婚
: 了),小孩监护权也归你,
: 你每个月能从前夫拿到的钱也就差不多1.5万元,这差不多就是行情价了。
不要只凭一篇新闻、一件离婚判决就误导大家 扶养费行情就是1.5万元!!
扶养费是依据"行政院主计处 平均每人月消费支出-按区域别分" 计算
把这一串贴去喂狗就可以知道
这新闻是住新竹 105年诉请离婚
所以对照表格就是26,749
夫妻怎么分担比例
法官综合情事判断
如果这一件夫要负担15,000
大概是夫3:2妻
这都是个案判断 这案子如果判给夫 妻反而只要负担11,000
同样如果有另一件离婚案子 但是是在云林 也是夫3:2妻
那夫只要负担约9,000而已!! 反过来妻负担6,000
在最贵的台北的话就是负担17,000
还有绝大部分的案子都不会是1:1去判
给原原po参考
最重要的是
目前离婚采取消极破绽主义
一定要有民法1052条的那几款事由才能判离婚
要不然你那些事情加起来要够"重大"才能离婚
重不重大还要看你运气 法官支不支持你
要是能协议离婚是最好
钱再赚就有 钱能解决的都是小事
别赔上自己的人生
当个小媳妇窝囊一辈子 或 穷困中勤快奋斗的妈妈
自己选一个
: 你自己上班赚三万多,加上前夫的1.5万元,要养活你自己和孩子,
: 养是养得起,但生活品质会是上升还是下降?
: 这只有你自己知道,网友不知道你现在的生活水平。
: 第三、那如果你放弃监护权给对方,换你要付1万多块给对方。
: 除非对方也同意不跟你收钱,或是收少一点。
: (这通常要协议离婚比较有可能坐下来谈啦,走裁判离婚都已经撕破脸了)
: 以上三点你先想想再来决定要不要离婚,还是要怎样。
: 其实我一直都是“结婚没有比较好就不要结婚”理论的支持者,
: 同样地我也支持“离婚没有比较好就不要离婚”
: 有些人认为这种理论很现实,好像结婚和离婚都是充满算计,
: 但其实我是认为每个人都该为自己人生中的每一步负起责任。
: 不要一时冲动或意气用事就贸然结婚/离婚,多想几步会比较好。
: 说真的你老公每一步都想得很精,那你也该理性一点了,
: 他先是哄你把小孩生下来,哄你搬过来,工作辞掉当全职主妇,看他脸色生活,
: 你不顺从他就拿“为人母为人妻”的大道理压你,
: 等你没利用价值再开始嫌弃你不工作...这真的是老到不行的古老套路了。
: 我以为是我妈妈那种上一辈的女性才会中这种套路 (叹)
: “离婚比较快活”这是对筹码雄厚的人才成立。那如果你筹码不够的话该怎么办呢?
: 既然你是因为意外而奉子成婚,那我会建议你就把先生当成“养小孩的合伙人”,
: 你会比较心平气和一点。
: 不要对合伙人有太多情感上的期望和依赖,尽量去看合伙人带来的功能性。
: 说不定从这角度看你会觉得这合伙人其实挺不错的。
: 除非这个合伙人真的差劲到只会扯你后腿、毫无功能性,让你觉得两人养不如一人养时,
: 你再考虑拆伙会比较好。
: 建议你现在先一边养育孩子,一边默默累积你自己的筹码。
: 无论你有没有想要离婚,累积筹码是为了让你有更多选择。
: 否则你现在其实根本没有选择。
: 要知道,离婚官司期间以及离婚后才是真正开始烧筹码的时候。
: 祝你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