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x11 (从来没有)
2018-10-08 19:17:53问题其实基本上不大。
装潢的工班,是原po太太的好姐妹的工班。
装潢又是原po夫妻出的钱。
也就是说,工班是直接对原po夫妻=业主负责的,其他人的指示一概可以不听。
所以只要跟工班说清楚,监工的意见要反映给业主(原po夫妻)知道,
由业主做最后的指示。
流程就是
1.工班不接受监工现场指挥,监工有问题工班打给业主。
2.工班告诉原po太太。
3.原po太太询问原po意见,原po可以决定听太太的或听妈妈的意见。
当然原po是一家之主,最后决定权还是由原po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