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规2-1罚则加重,由14天改为60天
‧板规2-5罚则加重,由30天改为180天
‧新增板规2-7、2-8、2-9
2. 文章内容
7. 本板自2018/05/27起已关闭使用者之删文功能。
8. 编辑文章禁止删除超过一半之原文内容,违者禁言60天。
9. 若有以下之状况可不受板规2-1及2-8限制:
a. 文章发表后10分钟内删除原文者,可视为误发文。由板主依编辑纪录判断。
b. 文章发表后超过三个月可请板主代删原文,请站内信提出申请,于信内须注明
文章代码、文章标题以及删除原因。
c. 原文内容有错误之法令法规或政府机关之资讯,作者可自行删除或站内信
请板主代为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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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虽然有很多板友反应他们认为加重板规2-1和2-5的罚则就足够了。
我有看到,也谢谢大家的意见。
不过......就这样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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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板规15-5
15-5. 超过五行之连续推嘘文且有离题、以偏概全、凭空臆测批评、滥用情绪性字眼
之情况,经文章作者检举,由板主删除推嘘文,发言人禁言7天。
仅限文章作者检举。请注意,文章作者仍然不可未经发言人允许擅自删除推嘘文,
违者依板规2-5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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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5-5也是这次新增的规定,用来规范某些情况,所以适用范围也不会很大。
只适用超过五行之连续推嘘文,而且只限文章作者检举。
如果担心被文章作者检举的话,可以选择直接回文,不过,回文仍受板规1-5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