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代PO] 过不去心里那关(求解)

楼主: chenlynn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2018-03-02 15:09:47
1.在民事法律上,外遇跟喝茶吃鱼没有分别,都是构成诉请离婚事由。
但是如果知道对方有种行为以后,事前同意、事后宥恕(白话就是原谅)
或是知悉后六个月都没去诉请离婚的话,以后都不能用这件事来诉请离婚。
2.在刑事上,所谓妨害家庭罪(俗称通奸),也是如果事前同意、
事后宥恕(白话就是原谅)或是知悉后六个月内不去提告的话,
以后就不能告了。
3.另外,相关政府单位或法院内,现在多常设法律服务有律师可咨询,
可多利用。
※ 引述《sandra80032 (频语儿)》之铭言:
: ※此文为板主代Po,板主不代转信给原发文者,请不要寄信来板主信箱※
: 老人家说得好:“挑来捡去,挑到个卖龙眼的。”
: 一、事件缘由:
: 我跟先生结婚快二年,我们是奉子成婚(虽然他婚前就说要娶我)
: 在小孩出生前一礼拜登记完成(因长辈关系),于一年多后补办婚宴
: 婚后薪水各自管理,固定每月每人都有家庭基金做开销
: 他薪水大概四万多,给家用以后,剩下自理。
: 我觉婚姻需要信任,也不想让他有压力,所以就没要他交出所有薪水。
: 登记快二年,儿子快二岁
: 然后,他外遇了。
: 起初,我发现蛛丝马迹,但不太相信他会外遇
: 所以只是告诉他:我不管你,是给你自由,但你在做什么,我都知道。
: 中间,还没宴客前,我们谈过一二次离婚 (因为琐事,而非他外遇)
: 但是他都拒绝。
: (中间的间接证据我就不说了,直接跳到结果论。)
: 偶然机会下,我看到了他的讯息──他去喝茶吃鱼(之后还帮牵线!!!)
: 原本以为忠厚老实的他,竟然背着我去吃,而且不只一次!
: 第一次是在我们稳定交往一年多,怀孕前。
: 第二次时间点就在小孩出生前一礼拜!
: 我没法接受。
: 1. 我那时已经要临盆了,而且小孩一直有早产迹象,后期我一直跑急诊安胎。
: 原本以为忠厚老实的他,竟然背着我去吃,而且不只一次!
: 第一次是在我们稳定交往一年多,怀孕前。
: 第二次时间点就在小孩出生前一礼拜!
: 我没法接受。
: 1. 我那时已经要临盆了,而且小孩一直有早产迹象,后期我一直跑急诊安胎。
: 那时我们还没住一起,所以等于他送我回家后,再跟人去motel!
: 2.那时他离职转换跑道,有三个多月没收入。
: 我体贴他没钱,产检的费用都是我自己付,结果是你有钱去喝茶,没钱付产检费
: !?
: 后来,他好像吃上瘾了,
: 每隔几个礼拜就敲外送的妹要不要出来赚(一次好像都五六千,但不一定有约成)。
: 甚至还问对方能否在他上班午休时间跟他去旅馆。
: 在我们出国时,跟对方聊天,说下次要她陪他出国
: 而在我发现讯息证据的那天,他问外送妹,要不要让他包养,一个月一二万。
: 我气到发抖。
: 那时因年末,家里有很多开销要付,他薪水还没发,连吃饭生活都不够。
: 我把我仅存的几千块拿给他,怕他饿肚子。
: 结果,薪水发了,有钱包养女人,没钱拿回家?!
: 我跟他谈离婚,他当然不肯。
: 如果不离婚,那他要再多拿钱出来家用,只能留一万二在身上(吃饭交通大概9000)
: 而且他必须保证再也不会拈花惹草,而我会努力忘掉那些过去,跟他重新再来过。
: 但未来,只要他再犯一次,那就没二话了
: 离婚!而且我会让他身败名裂!
: 二、矛盾挣扎点
: 虽然我说会努力忘掉他的所作所为,但其实,很难。
: 我还是不经意会想到那些。
: 我还是怕他拿着手机,不知道在干嘛?
: 他去上班,会不会其实是去鬼混?
: 他去大陆出差,是不是也趁机去玩?
: 我还是气,我产检的费用你一毛也没出!
: 你有钱去鬼混,就不愿把钱拿来家用?!
: 30几的人,结婚了,为什么就不能有点责任感!?
: 我一直觉得,婚姻是爱情、信任、责任所构成的。
: 如今他对我而言,信任崩塌,不够有责任,
: 即使再重来,也好难回到最初的信任……
: 一个没有信任的婚姻,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维系下去
: 我不喜欢猜疑。
: 因为爱,所以信任。
: 可是如今呢?
: 离婚吗?
: 我想离,但他不肯。
: 那不离,继续走下去。
: 虽然我承诺忘记过去,重新再来。但真的好难。
: 而且,他的保证,真的能不再犯?
: 以上,可以告诉我怎办吗?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贵的礼物)   2018-03-02 15:24:00
Push
作者: yylane (蔡小猪的妈)   2018-03-02 15:37:00
请问一下超过六个月之后如果是新事蹟可以重新算六个月吗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3-02 15:42:00
民事有六个月的问题??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时效都两年了
作者: AppleAlice   2018-03-02 15:44:00
有喔民事有1053条规定,但是通常这种还会加主张婚姻有破绽啦每一次性交都是独立计算的,所以原谅后又外遇就重新算
楼主: chenlynn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2018-03-02 17:31:00
印象中有判决是对同一个对象都算宥恕 新事蹟也没用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贵的礼物)   2018-03-02 18:31:00
不好意思C大,我看到的是可以。不然这样等同于对同ㄧ外遇对象永久失去告诉权,这......我说的看到,是这个“如囿恕后,配偶又续与人通奸,则其配偶仍可行使告诉权。”而不是说我看到不一样的判决。怕表达不清楚,再说一次。C大,我有点搞糊涂了。真的有判决这样判吗?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3-02 21:07:00
哦,对,因为常都直接用1052第2项+侵害配偶权的损害赔偿去处理了,完全没想起它。
作者: SESE (请不要再试我的密码了)   2018-03-02 23:21:00
我记得第一点是可以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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