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推文已经有回答,但还是忍不住想回文补充 XD
1. 如果你坚持想离婚,花点钱找律师咨询吧,律师能指导你怎么做。
如果不可能判离婚,也会直接告诉你,省得你在那边烦恼怎么离,但其实不可能离。
他们案子看得多,有实务经验,
网络上的人通常不是离婚专家(正常人谁天天在离婚)
很难教你如何成功离婚。
2. 你愿意为离婚付出多大的代价?
如果是“协议离婚”,通常是你要付钱给对方做为抚慰金。
这就是你的谈判筹码,否则对方大可以不签字,继续拖住你。
(你可能觉得很不合理,明明这段婚姻你比较痛苦,
为何离婚是你要付他钱,但婚姻就是这样,想解约的人请付违约金)
至于赎身价码、小孩谁养、小孩照顾的养育费用如何分摊等等,就需要靠律师帮忙谈了。
如果协议不成就只能走裁判离婚,我国裁判离婚条件如下:
1.重婚者。
2.与人通奸者。
3.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4.夫妻之一方对于他方之直系尊亲属为虐待,
或受他方之直系尊亲属之虐待,致不堪为共同生活者。
5.夫妻之一方以恶意遗弃他方在继续状态中者。
6.夫妻之一方意图杀害他方者。
7.有不治之恶疾者。
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10.被处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誉之罪被处徒刑者。
你自己看看你可以用哪一条来离婚。
如果都不适用,还有一条
“有前项以外之重大事由,难以维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请求离婚”
但这条就是法官自由心证,你说的“不前戏、早泄、鸡鸡都不洗干净”
能不能成为离婚理由呢?
这个也要问律师看看以前台湾有没有这样的判例了。
但我个人觉得很难,因为你要如何举证先生“不前戏、早泄、鸡鸡都不洗干净”呢?
只要先生在法庭上矢口否认,你根本拿他没辄。
所以才说要找律师帮忙看还有什么招可以用。
3. 如果真的离不成,其实也不一定要离。
如同前面板友推文所说,
如果你没有再婚的打算,离不离也只是差在那张纸而已。
你真的不想做爱难道他能强暴你? 真的强暴的话记得收集家暴证据。
这样刚好符合第3条裁判条件
先生如果与人通奸的话也记得蒐证,这是第2条裁判条件。
但你自己绝对不能先通奸,先通奸者要诉请裁判离婚很困难,
因为法官会认为婚姻的破绽,责任归属在你。
就算走协议离,先通奸者要付出的价码很高,几乎是净身出户。
所以你先生说的“等你找到下一个男人他才要离”,我觉得根本在挖坑给你跳。
等他抓到你通奸,到时候你财产没了、小孩没了,
你每个月还要付他钱做为小孩抚养费。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7-11-22 14:55:00推 想结婚就要先设好离婚机关婚前性行为就免了 台湾人粉纯洁的 要保护女孩子的名声
推这篇,非常有建设性->原po真的很想离婚啊,结果推文一堆人骂他为何不离婚我实在是黑人问号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7-11-22 14:58:00自不自私可以放点小福利当试纸 顺便设把柄将来备用
作者:
banmi (数学小天兵)
2017-11-22 15:02:00说真的,以原原PO老公的情况,不给督应该就自己会想离婚了吧?
作者:
girlo (girlo)
2017-11-22 15:11:00推 觉得很有建设性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7-11-22 15:17:00这男方很精 维持现状他赢 离婚条件->女方找到下个 也是他赢
作者:
opal (欧波)
2017-11-22 15:22:00没错,离婚要件比一般人想像的严苛很多,结婚简单,要平和的离婚才是最难的!
作者:
travelgo (travelgo)
2017-11-22 18:10:00推 分析的很清楚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7-11-22 18:46:00离婚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很多明明有1052条事由可离婚的,喜欢一天到晚唉过得痛苦却又找一堆理由不想离,也有另一群明明过得还行,但整天无病呻吟想离婚
作者:
REVERSI (Authentic Counterfeiter)
2017-11-22 20:00:00不用这么麻烦,直接往老公的地雷踩下去再刺激让他打女的。只要她老公没录影去验伤稳赢
作者:
XDmoon (桃色狂想)
2017-11-23 02:08:00推这篇实用!!
作者: u82r64 2017-11-29 12:49:00
推劝告
作者:
chechao (烧焦的手臂)
2017-12-13 17:06:00看完这篇,对比现在的何…的新闻,满意的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