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我这样是否构成家暴(文长)

楼主: skytowerlll (东尼)   2017-09-19 10:53:34
这让我想到搬家前,邻居发生的事.
那一家是一对夫妻和一个小孩.
夫妻几乎每个月都会大吵一次, 吵到邻居会报警的那种.
可见声音之大.
彼此互相嘶吼,甚至动手.
不过都是男方先低声下气的道歉求原谅.
不是因为吵架的原因全错在男方,
而是因为吵架过后, 女方会闹会离家出走会吵着要离婚.
男方的道歉,倒不如说是哀求女方别走.
这形成一种诡异的循环,
好比,今天双方又发生了争执, 争执本身没有谁对谁错,只是价值观不同.
结果两边都嘶吼了, 女方动手后,男方也跟着动了手.
然后女方哭了,吵着要离婚, 怪男方太凶又动手没风度, 家暴.
男方怕女方离开,开始不停的怪罪自己的大吼及动手,下跪道歉又送礼物讨喜.
好不容易哄住了, 但过一段时间又再上演一次.
在出事之前,我就觉得这样很不好.
因为真正的问题没有被解决, 而且即使男方道歉,但不满和委屈是累积的.
何况,不管吵架是男生的错,女生的错,还是价值观差异.
最后都是男方吞下去,求女方别离开.
出事那天, 女方由另一男子开车送回家.
恰好被先生看到, 两人又大吵起来.
那音量之大,是我们这些邻居关起窗户都还听的到的,
女方也是说了 : 和你结婚根本没好处,孩子给你,我们离婚当没认识过.
男方说 : 你是不是要跟那男人走?
女方 : 不甘你的事.
后来悲剧发生..... 女生被杀了.
作者: LilacSnow (贩剑 制杖 持盾)   2017-09-19 10:59:00
推你。但大部分的人是看不到低声下气的人心中的仇恨的
作者: sabrinalll (风起)   2017-09-19 11:02:00
推!不健康的互动,双方都有责任!
作者: annaliu1991 (菱角)   2017-09-19 11:03:00
不对吧,文中说太太打他是因为他用力抓太太的手耶
作者: zoey0803 (zpey0803)   2017-09-19 11:03:00
推 暴力有很多种形式
作者: fasio188 (fasio)   2017-09-19 11:05:00
这唯一解决法就是离婚,结果女的要走就会被杀掉?
作者: sabrinalll (风起)   2017-09-19 11:06:00
女方的言语攻击、刺激也是不健康的!
作者: clmhn (don't be judgmental)   2017-09-19 11:16:00
所以原原po还是放手离婚吧,没必要拖成这样不能理解为何吵成这样还坚持不离婚
作者: juju1019 (snow)   2017-09-19 11:25:00
那篇女方力气输男方罢了呃,但也是有暴力行为,若男方这方面属实,太太也没好到哪。
作者: annaliu1991 (菱角)   2017-09-19 11:26:00
“为了不让他做傻事,通常我会用力抓她的手希望他冷静,他有时会用拳头打我,有时打自己,这时我只好更用力抓他的手要求他停止,这时很容易会造成双方受伤”我看原文写的吵架顺序是1双方争执2先生暴怒乱扔东西(可能算精神家暴)3太太讲话尖酸刻薄(可能算精神家暴,但不是先动手)4先生威胁要赶太太出门、断经济来源5太太说要离家出走or自裁(自裁也不是动手打人啊!硬要说是精神家暴)6先生用力抓太太手(先动手)7太太打先生8先生更用力抓太太
作者: juju1019 (snow)   2017-09-19 11:27:00
有些女方会有只有她能动手,男方反击就是暴力的想法
作者: winniehsieh (潜水~潜水~~)   2017-09-19 11:27:00
推这篇 原原po应该放下, 离婚对孩子而言不见得是坏事, 千万别为了一段婚姻把自己的人生推往更糟、更无法挽回的局面
作者: annaliu1991 (菱角)   2017-09-19 11:28:00
基本上全文没有看见太太先动手打人,不是我挑我想看的看
作者: juju1019 (snow)   2017-09-19 11:28:00
彼此互不相让,就别再互相折磨了
作者: winniehsieh (潜水~潜水~~)   2017-09-19 11:34:00
原原po有说这次是他一碰太太, 太太就一直打他
作者: clmhn (don't be judgmental)   2017-09-19 11:36:00
太太有叫他不要碰啊基本上发展成这样,谁先动手已经不是单次事件的缘故,有太多前因了。重点是这样的婚姻干嘛死不放手?男方搞到要被告就是活该啊。今天如果是女方不离我也会觉得被打死活该所以男生不要觉得“我都道歉了你怎么不原谅我你坏坏”,谁知道你心里累积多少怨气啊,家暴应该比外遇更值得马上离婚性别调换也一样,太太杀先生的新闻也是很多的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9-19 11:47:00
做傻事也是原PO讲的,你揪著“傻事”直接脑补女方先动手实在很神奇,不过反正你一直都是这样,PO此文倒也不意外你通篇文章讲的东西不是没有道理,但一开始就已默认立场后面讲得再有道理也不见得能套用如果直接动手他就会写动手了,"认定要做傻事"范围很广
作者: afria (阿法)   2017-09-19 11:56:00
推。 争谁先“动手”争赢了,最后陪葬自己的命,毫无价值
作者: c198333 (秋樱)   2017-09-19 11:56:00
虽然我看到的是女生先动手(包含打自己)但是男生为了“为了阻止抓住她,又用到两人都受伤”这句话轻描淡写,到底是抓多大力才会两人都受伤?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9-19 11:56:00
另外光是有你这类文章不断出现,还想带风向说本板风向如何根本呵呵,不过我也能理解某些人愤怒现代女性不愿遵守三从四德就赶快先帮贴标签的做法
作者: c198333 (秋樱)   2017-09-19 11:57:00
“为了阻止他,用手抵住她脖子”到底中间是怎么样的动作转换才能从抓手变抓脖子?
作者: afria (阿法)   2017-09-19 11:58:00
有些人真的是板风捍卫者哦,争赢板风少一个破裂家庭?
作者: c198333 (秋樱)   2017-09-19 12:00:00
有些人觉得母爱无限大,只要是妈妈就应该无条件爱自己的小孩,这样才称职
作者: shannienie (自始至终都是个外人)   2017-09-19 12:04:00
看到这id发文跳过比较不伤眼
作者: apjj (shadow77)   2017-09-19 12:08:00
这版的风向还需要靠发篇文章来带吗? 我也是呵呵呵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7-09-19 12:55:00
这个id出现 只要看原po是男还女就知道要讲什么了
作者: i9100 (i9100)   2017-09-19 13:19:00
媳妇版风向是男生绝对不能动手. 我想来了解别人婚姻问题还要被迫接受这个低智的前提,根本于事无补.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9-19 14:20:00
哈哈,各种扣帽子又出现啦,原文我根本没回任何意见,因我认为两人半斤八两,没什么好讲的,这篇假中肯真偏颇企图倒向就是女方先动手打人,男方只是自卫才令人倒弹
作者: i9100 (i9100)   2017-09-19 14:29:00
原文中,具体的肢体冲突:女打男;男用手抓手为压制;男用手架住脖子为压制。男也说未有伤害对方身体行为.非肢体冲突就是男扔坏东西,女酸人女在吵架阶段就会以自残,离家出走威胁.男生看似从未肢体攻击女性,无论主动或被动,事前或事中事后我这样归纳有没有少看? 这样也算男人动手喔?依我看女性行为渣女无误
作者: c198333 (秋樱)   2017-09-19 14:46:00
“风向”?我以为从国小老师就有教不能动手请问压住脖子是哪种压制?女方头球太猛吗?还是摔角型压制?快要窒息叫做不曾伤害身体吗原来外遇、掐人都不是渣男,自残=渣女,期待你带起新风向xDD
作者: youame (youame)   2017-09-19 15:12:00
推你这篇,两人根本半斤八两带风向? 谁真当大家都呆子呀,想带风向就带的起来,真是可笑一个是动手的家暴男,一个是动嘴的家暴女,离婚比较安全为了小孩,不要搞到出命案比较好,太太也可以早日找到第二春不合就不必勉强在一起,但先把小孩想好怎么安置再分开
作者: melanie31 (我爱大狼神)   2017-09-19 15:37:00
推这篇 中肯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7-09-19 15:46:00
他根本不可能带风向,每次都写得洋洋洒洒三百万字,拆开看一定有某几句一定有道理啊,科科~很少人会仔细看啦,虽然他可能以为会有带风向的效果XDDDDD老爱说此板护航媳妇,其实某些文章跟ID也向来习惯护航男人啊,半斤八两呢当然你都觉得 你很中肯 非常中肯 超级中肯 反正每次都这样 哈哈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7-09-19 16:57:00
推这篇
作者: c198333 (秋樱)   2017-09-19 17:16:00
大哥,我回文说的风向是说推文的i大,不是说你啦xD我不觉得你说错啊,我只是觉得i大骂女方渣女,却无视外遇&窒息很神奇不要说这里是什么版啦,我一开始看原文也觉得女方很不成熟(自残、打人)都不是什么好榜样我也同意这是“互相施暴”(女生打男生当然算家暴啊!)但是某些推文的意思是“女生先打男生,男生是无辜的...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7-09-19 17:23:00
他们其实已经变成像那个企鹅一样 来互相伤害啊!我觉得他不该抱着孩子不离婚 这种情况的夫妻 孩子看到能有什么好榜样 好感觉呢 不如分开大家冷静 因为没有关系了 有时候也许还能更做出更适合的决定巴(对孩子)
作者: resonation (吉恩家的凤凰猫)   2017-09-19 17:46:00
互相施暴+1
作者: annaliu1991 (菱角)   2017-09-19 18:02:00
等等,我以为所谓的做傻事一般人会解读为自我伤害耶!怎么会有人解读成打老公?而且请看清楚我节录的那段文字的顺序,是1为阻止太太做傻事用力抓太太手2太太有时打先生有时打自己3先生“更用力”抓太太的手原文是指太太被抓手,才有2然后3的发展吧?怎么把2放到1前面啊?我比较想说你是为了看自己想看的,乱排别人文章顺序咧
作者: c198333 (秋樱)   2017-09-19 18:15:00
A大,原文有说老公碰她她就打他啊
作者: LUB5566 (理由伯)   2017-09-19 18:27:00
在这里纠结女方有没有先动手根本曲解这篇原po文意,有些人到底在跳针啥?男的不能再钻牛角尖没错
作者: annaliu1991 (菱角)   2017-09-19 18:30:00
“也叫我不准再碰他,我一碰他他就打我,我想就给他打发发怒气好了,是有点故意招惹他去碰他,没想他愈打愈用力”太太叫先生不准碰,先生不断故意碰太太,这样叫先动手?先动手的是先生吧?刻意要让太太打自己,心机超深沉豪厉害啊这篇最后结论是太太打人兼告状很好笑啊!
作者: petitchou (啾)   2017-09-19 18:34:00
会弄到两人动手相向我觉得这婚姻也没有意义了,离了对两人都好
作者: LUB5566 (理由伯)   2017-09-19 18:36:00
你真的只看自己想看的,原文原po说不知道怎处理以为吵架正常能量释放所以故意去碰老婆却只得到反效果。这篇原po明显重点不是单一事件的对错,这次你先动手下次我先动手,每次男生都心不甘情不愿的道歉只会恶性循环而已。男生很烂,但我也不觉得这女生有多懂事,非黑即白的指责只会造成反效果,希望原文原po能放下才是
作者: Minwoo0919 (因为我在乎)   2017-09-19 19:54:00
楼上智商还好吗? 你不想被摸鸟,不想被掐屁股有一个人一直摸你,你制止、拒绝,他还一直摸这叫做性骚扰,这叫做痴汉行为。老婆打他?怎么打?一拳?还是推开?你又知道了?我只看到一个不尊重女性的人,硬要强迫别人一定要一定要接受道歉,不接受被摸,反抗就会被打。恶心
作者: RoxanneC (Roxanne )   2017-09-19 20:15:00
为了小孩 才要坚持离婚
作者: joyping (初夏)   2017-09-19 20:30:00
作者: saylove33 (什么东东的东)   2017-09-19 21:10:00
我看到的是觉得双方都有动手啦,而且不管是谁先动手,和本篇也没什么关系吧?半斤八两谁先动手有差?硬要讲的话,好比:我有时会绕路回家,会买水或有时买饮料。 原po的解释是因为买水买饮料所以绕路, 而A大是先假设了一个原因倒导致绕路,因为绕路所以才买饮料。
作者: c198333 (秋樱)   2017-09-19 21:23:00
不管理由是什么,反正老婆想离婚,说自己被打(或打人)都可以离呀!老婆都想离了也不需要叫老婆改善什么吧?重点是那个不想离的还不觉得自己是渣男
作者: saylove33 (什么东东的东)   2017-09-19 21:24:00
觉得原PO的解释比较顺。 A大的解释不完整,所以那个假设也可能迫使原PO必须抓住老婆阿。
作者: c198333 (秋樱)   2017-09-19 21:24:00
不想离又不觉得自己错,不就是要网友拍拍而已吗
作者: saylove33 (什么东东的东)   2017-09-19 21:27:00
那想离的,有意识到自己渣吗?不就两个人一个样,所以还是离婚的好吗?
作者: mavisQ (cheshire cat)   2017-09-19 21:29:00
好惊悚的故事 所以你们隔壁是凶宅?
作者: s6781490 (妞妞没肩膀呀,纯粹个人 )   2017-09-19 22:18:00
不觉得原po有在护航男方,倒是有些人太敏感了,冷静下来重新看一遍吧
作者: s93 (Sonia~*)   2017-09-19 22:38:00
推!这篇超中肯的!
作者: c198333 (秋樱)   2017-09-19 23:32:00
想离的不管有没有意识都无所谓啊,反正她都要离了,还要说“不行啦,妳要承认自己渣才能离”吗?你顶多建议她不要找第二春害别的男人,但问题是她又没在看这里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7-09-20 00:38:00
互砍到最后砍出人命的故事....
作者: encorek47279 (encorek47279)   2017-09-20 03:28:00
争谁先动手根本没有意义,问题根本没解决原原po也没交待争吵原因,既然这样何不离婚?男方不要一定是离婚对他没好处啊老婆真的很可怜
作者: areosmith (航空史密斯(伪))   2017-09-20 07:31:00
男先出手,版友:忽略女方言语暴力,打人就是不对女先出手,版友:争论谁先家暴没意义
作者: saylove33 (什么东东的东)   2017-09-20 08:37:00
c大意思是想离婚的那一边,就没差喽?那今天若是男生外遇劈腿想离,你也能说他不需意识到自己是渣男喽?反正离婚最大的概念
作者: Leo202 (Leo)   2017-09-20 09:12:00
动手未必构成家暴,原PO建议补足一下相关法律知识就算是互打,哪边造成的伤害大,原文很清楚
楼主: skytowerlll (东尼)   2017-09-20 09:25:00
意思是说, 原PO虽然有动手, 但也未必构成家暴搂?原原PO应该参考一下至于哪边伤害大, 我这篇根本没有谈论到阿~我是觉得法律会不会成罪是一回事,但绝对是家庭暴力,包含用打的方式教育小孩之类的,我都觉得最好不要
作者: huiwe (气质)   2017-09-20 17:13:00
推!两方都有动手,都有错
作者: yangsungo (林帛亨加油!!!)   2017-09-22 14:39:00
你文中被杀的女生 就是标准台湾女生的心态"和男生结婚 没有更好 就要离婚"标准的自私行为+自以为是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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