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记者抄文: NO
因朋友权限不足,帮忙代po。
我朋友在3,4年前有举行过婚礼,并体验所谓婚姻生活一小段时间
但随即因为感情及一些因素两个人就分开了,而过程中他们也没有到
户政事务所办理登记,最近我朋友透过辗转得知他之前的另一半跟另外一个人
登记了,虽然我朋友已经对这段感情彻底死心,并也短时间不想再碰触婚姻的议题了
但对这件事他在法律上的脚色和定位还是蛮有疑问的,因为他好不容易平静下来
也不希望这件事情又必须让他再陷入之前充满负面的情绪
我这边知道的是97年以后台湾是改成登记婚才算,所以他的状态在法律程序上
应该没有完成婚姻关系的成立,不过因为这个蛮特殊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跟朋友讲得对不对,因此也特别跟板上有法律经验的板友请教一下
先谢谢大家囉~
补充:我朋友是在97年以后才办婚礼宴客的,主要是对方最近又找上我朋友说
要谈清楚...,但重点是对方都已经登记了,这样还需要见面谈什么呢?
而且我朋友也不想再节外生枝其他事情出来了
谢谢Agneta大补充说明人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