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range04 (orange)》之铭言:
: 我是女方,因家中长辈临时生重病,长辈表明希望能看到我结婚!因此跟男友达成共识预
: 计农历新年前完婚。
: 我们学生时代交往至今十几年年,彼此都认定对方是结婚对象,双方家长也见过面,现在
: 我们各自与家长提出结婚想法,我父母赞同,男方父母表示家里没取过媳妇不知筹办要多
: 少钱呢?后来男友妈跟男友说应该可以凑出60万办婚礼,男友家经济现况普通,目前结婚
: 的话男友没车没房,工作薪水不高暂为约聘人员,存款约20万,男友觉得现况还无力娶我
: ,想自己存钱有成就再娶我,但我家人希望我们结婚因觉得一直交往不是办法,反正女儿
: 就认定这个人了,就不要以稳定交往名义拖着。对于婚事我个人要求是:拍婚纱照、婚戒
: 30分以上(比较保值)、蜜月旅行,其他我不在意,直接公证也可以,我不在乎他薪水或没
: 车没房,我认为婚后可以一起打拼存钱都不是问题!
您在乎的东西好多...-.-
我老婆要我娶她时,她在银行当啥专员的,我在家窝著当无业游民,她当时叫的也不过
是她家希望我找个工作再结婚,很orz的考上台银去上班,道地方法院公证,婚假在她公
司做白工,钻戒是买了戴没几天就不知道丢哪里去了,实在不习惯戴东西在手上,连表
都没有,没有家长出席的婚宴,只有她请了几次她的姊妹淘跟买一堆饼...-.-
去林莉拍了婚纱,放著长灰而已.
民法上现行结婚的要件不过是登记,那要几个钱?
您没有跟男友的共识吧?大概只有一堆您跟您家人的诉求,和一堆谈不拢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