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any512 (怪叔叔的细姨~)》之铭言:
: 是否同意记者抄文:NO
: 原本公婆他们是住在旧家,后来我与先生决定结婚,因原来的房子太小间了
: 加上我与先生有讨论要买房子的事情,婆婆知道后就去订了一间800万的房子,
: 并把旧家出租。婆婆付了头期款160万,跟我老公说之后贷款由我老公缴,
: 房子登记我老公名下。一开始不知道原来相处这么困难,所以我也赞成大家一起住
: 就这样我与我老公及公公、婆婆、小姑一起同住四年.但这期间不断发生一些小磨擦
“我老公一个月要给婆婆3万五千元”—此为新房房贷。
四年=3.5*12*4=168万,加上婆婆的头期款160万;新房800万元约还有一半左右
(或以上)的房贷要缴。
: 当中明明不是我做错事,但我最后都因为公公要求家和万事兴而一再忍让及道歉
: (我先生是好队友,发生磨擦,他总会站在我的角色立场跟公婆沟通,
: 但我不忍看先生变夹心饼干,所以我就会退让)
: 因为这些不断发生的磨擦让我十分痛苦,这几年下来己经跟先生提出过三次离婚,
吵到要三次离婚,其实情况很严重。
: 但我老公不同意,因为我与我老公相处没问题,个性也很合,感情也很好
: 虽然偶尔吵架(吵架原因都是公婆小姑)
: 所以产生想搬家不想与公婆小姑同住的念头
: 目前遇到的问题是 1. 这间贷款的房子要怎么办 ?
: 2. 要怎么跟公婆说我们要搬家
: 因为我们想搬出去另外买一间房子,或是租房子,
: 所以这间房贷我们不想缴,房子也不想要了。
: 目前只想到的方法有 1.房子过户给婆婆 贷款他们自己缴,
: 2.房子卖掉 公婆小姑回去住旧家
: 如果婆婆愿意过户房子,之前我老公所缴的贷款 我们不会向婆婆追讨
: 但婆婆强势的个性 ,一定又会起大风波 ,所以真的很烦心
先说破题,关键在妳先生还要不要和妳共度未来,非妳不可。
妳说和先生两人没问题,有问题的是妳和公婆姑三人;这样的话就是
妳和先生两人一屋、公婆姑三人一屋才是最佳解。
同住的话,要不就是妳继续退让,直到身心出毛病;或是公婆姑一方改变心性,能和
妳相处。
显然,公婆姑要改是不可能。——所以,同住只会越来越糟。
离婚吗?妳老公不想,那妳提了三次都没有做到;妳又推文
“我不忍看先生变夹心饼干,所以我就会退让”
目前并没有小孩在绑住妳,这也代表留在这婚姻是因妳还是很重视妳先生的,
妳的先生,已经成了将妳困在婆家的“人质”。
既然妳先生不想离,而且妳似乎也不想离。——所以,解决的方法就只能排除离婚了。
(当然以后妳或妳先生可能会想离)
卖掉新房?会怎样呢?
首先还有一半以上的房贷要还。
再来还有公婆姑要住那?
公婆去租房吗?几乎不可能,绝对不会同意,十之八九会跟儿子媳妇拚命,
而且公婆有出头期160万元。
妳或妳先生去租屋?“我们是有想租屋也可以,但目前卡在房贷问题”
——这是妳推文补充的。
很明显,妳或妳先生目前的收入不足以办到付新房房贷兼租屋,
要不然妳自己直接搬出去,租金老娘自己出;老公要跟就跟、不跟拉倒就是了
,这样根本不用发文。——但是没钱的话,这条路就像妳说的,卡住了。
旧屋已经租人,妳们目前搬不进去,
公婆姑不可能舍新房住旧屋。——所以这也不行。
shany512: 我是原po 我公婆小姑都有工作,我公婆的薪水加起来有9万
shany512: 我跟我先生的薪水加起还没有公婆多
(mtyc文章推文补充)
坦白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大家都有住,那公婆姑薪水较高那也该出较高的房贷,
生活费则大家均分,这才是正理;
房子登记在先生名下,房贷也都他出的话,
先生当初应该是所有人里薪水最高的那个人才合理。
其实要我说,问题早在妳先生承担房贷的时候就埋下了,
只是到了后来才发作而已。
现在就是该跟先生恳谈,说妳快不行了,就是得分开住。先生则去跟公婆谈判,
房贷先生付部分,公婆姑也要付部分;省下来的钱,妳们才能去外面租房或买房。
如果公婆连部分都不出,一旦法拍;那是公婆乐见的吗?
不这样的话,就只能离婚了,看妳老公是想怎様。
婆婆有时会帮我收衣服、晾衣服,买早餐给我吃之类的小恩小惠,就不要看得太重了,
不合的人会因为这些小事而合得来吗?
不管怎么做反正公婆姑都会不爽的啦,爆粗口说恶语背后中伤都一定的,
只要妳还要跟妳男人在一起的话,妳都得要承受这些。
妳不自私,天诛地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