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记者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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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文长,但真的谢谢大家看完并感恩帮忙解惑的版友
家庭人员:
夫妻双方,育有二子(皆已年满20岁)
家中经济及负担概况:
有房贷,是用父亲户头定期扣款,房子于日前进行赠与手续并登记至母亲名下(手续还在
进行中,相关款项还未缴);
目前母亲为家庭主妇,无收入;
父亲有工作,主要为家中经济支柱,派驻国外;
双子其一有工作,另一待业。
夫妻财产制状态:
夫妻结婚时无任何书面契约约定,目前属于“法定财产制”
情况:
父亲派驻国外(越南),每三个月返台一次;日前向母亲坦承外遇,外遇对象为在越南结
识的一名女子,女子长年往返于台湾与越南两地。
女子为越南人,在台湾共有二段婚姻关系。
1、第一段婚姻在离婚后,育有二女,二女皆由台湾前夫扶养。
2、第二段关系,目前仍和台湾人丈夫拥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坦承自己是假结婚(有
在电话录音的情况下承认),计画于今年七月与现任台湾丈夫离婚。
目前状态:
因父亲想与越南女子在一起,条件为母亲同意离婚;若同意,则将退休金(包含劳保退休
金)都交给母亲。
但经劝说后,考虑到女子预计七月才离婚,因为怕被对方台湾人丈夫告通奸、妨碍家庭等
罪名(类仙人跳),故先维持与母亲的婚姻状态(若被告的话就反告回去),待七月若越
南女子确定离婚,则父亲与母亲届时也会走离婚程序,并将退休金(包含劳健保退休金)
都交给母亲。
请问1:
有哪些方法、书面或法定程序可以保障退休金(包含劳保退休金)在尚未退休的情况下,
先确保住不被动用,并在退休后,确确实实地交到母亲手上?(怕被父亲转走或是被领走
)
问题2:
怕父亲被骗,因借款或签本票导致牵累到母亲或其二子,所以会先进行夫妻财产制的分别
财产制,使财产及债务独立(参考此文https://goo.gl/uKn7of)
请问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或是预先要声明的部分?
问题3:
越南女子假结婚到台湾骗财的案件是否有相关资料或是过来人或是专家可以提供咨询、协
助?
问题4:(最棘手僵局)
若父亲选择不退休,继续派驻越南,会有两份薪水(台湾及越南);届时台湾将支付台湾
家用,但越南的薪水将给父亲拿去养越南女子。
请问这一僵局要如何突破?要如何与父亲谈判才能保障母亲及二子的权益(因为越南女子
可拿到钱又可不必与台湾丈夫离婚而维持假结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