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现在问题不是买房登记谁名下耶,而是先生如此会算计,这种男人值得依靠一辈子
?
整理一下原PO补充推文:
原原PO认为一辈子租屋也没差,先生认为买房等于累积财产,在家中是长子,另有一妹妹
。
登记婆婆名字是先生主意(可退税十万),贷款要办原原PO名字也是先生主意(觉得公务
人员利率比较漂亮)
先生今年想买房但只愿意出一百万,认定家里会帮忙他,且婆婆卖房五百万当自己的。
另原原PO提及钱的问题,先生表示万一离婚可以依汇款记录还钱给原原PO;以后婆婆名下
的财产怕有遗产税等问题,最好在婆婆未来过世前都过户完。
连自己亲生妈妈都算计的人,觉得妈妈财产理所当然当成自己财产的人,真的可能以后不
幸离婚会乖乖吐钱出来?
正常逻辑来讲,怕未来离婚财产分配问题的话,应该是在现在婚姻还存在的时候,就把财
产分配得互相都不吃亏,而不是自己好处都拿才说万一离婚钱会还妳吧?
想要买房累积财产,自己却只出一百万头期,剩下别人的付出跟财产都当理所当然的人,
妳觉得这一切问题只在于房子名字要登记谁的?
我觉得妳需要认真思考,这男人哪里值得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