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是不是反串就不谈了, 总之这样的事情是确实有在上演的.
以现实面来说,法律规定双亲对子女有养育的责任.
这是赖不掉了.
不过法律是强规定, 撇除法律不谈.
原PO也没有错, 因为那本来就是协议好的事.
原PO自认为自己是站在一个捐精者的角度.
只是对象是自己的老婆.
捐精和性行为是两件事.
不生小孩也能有性行为,是协议好要生才怀孕的.
如果今天捐精还要担心受赠对象的身体状况,生产状况,乃至家事,
喂奶换尿布等等, 那谁敢捐阿?
坏就坏在事后老婆和长辈硬要把原PO放在一个"孩子的爸"的位置.
从以上角度,我是不认为原PO有做错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