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是不是反串就不谈了, 总之这样的事情是确实有在上演的.
以现实面来说,法律规定双亲对子女有养育的责任.
这是赖不掉了.
不过法律是强规定, 撇除法律不谈.
原PO也没有错, 因为那本来就是协议好的事.
原PO自认为自己是站在一个捐精者的角度.
只是对象是自己的老婆.
捐精和性行为是两件事.
不生小孩也能有性行为,是协议好要生才怀孕的.
如果今天捐精还要担心受赠对象的身体状况,生产状况,乃至家事,
喂奶换尿布等等, 那谁敢捐阿?
坏就坏在事后老婆和长辈硬要把原PO放在一个"孩子的爸"的位置.
从以上角度,我是不认为原PO有做错什么
作者:
meegan (bj4)
2017-02-09 12:14:00所以我认为 这个"捐精者"是不配有老婆的...
作者:
meegan (bj4)
2017-02-09 12:17:00身为伴侣 竟然有危险 需要他签名时不在场 实在让人寒心
这就有点先有鸡还先有蛋了,如果没有协议好,也不会怀孕自然也不会有危险.但不管有没有协议,他的本质就是因小孩而有危险,他不会去在意.
如果是小孩有危险不去医院是很合理,老婆可能有危险还无关痛痒...我是觉得有点超过了
问题就在于,捐精者不用负责,是法律明订的,而他们夫妻的情形,必然不可能撇除法律,所以才会怀疑故事有假
就太天真了阿. 协议牴触法律两个人都有问题, 但如果真要按法律来走,这协议谈不下去,也未必会怀孕.所以我说法律先不谈. 不然就变成单纯是违法的问题了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2-09 12:36:00完全的陌生人+没收受对方任何回馈,才能叫"捐精者"吧
推,想享受有伴侣的好处,但伴侣有事时却置身事外。甜头都他尝,他到底结婚干嘛
"捐精"给"自己的老婆"这就是个大错特错的开始了,要知道在有婚姻状态下受胎出生的孩子就是婚生子女,原po不想当爸就不能让老婆怀孕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