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想到
有一位以前算是很好的男性朋友,因为娶到极没安全感的老婆,所以我们早就断连络了
他老婆是在一开始交往,还没结婚时,就要求他要和所有女性朋友断掉连系的..
在他们刚结婚,我们还有“偷偷”连络时,
(嗯..我知道这样不好,但那是好久以前,要嘘的请随意...)
有一次我回台湾时“偷偷”和他聚餐,我送给他在国外买的伴手礼,
后来他和我说,伴手礼被他老婆搜出来,而且没收了!!!
(他老婆会监控他手机,而且拥有他所有帐号的密码..也会搜他的私人物品)
他老婆一看就知道而且猜到那个伴手礼是我送的,
因为他老婆知道我这个人,而且知道我住哪国,
那个伴手礼是该国名产!
但因为该伴手礼在台湾的价格比在国外贵三倍,又没有那么容易在台湾买到
所以他老婆没有销毁,而是选择没收,
他说他老婆本身很喜欢伴手礼,但因为是女生送的,所以她不准他去碰它
她自己用得很开心就是,所以才叫做没收
感想是...若是对前女友或前妻物品执著的人,
与其选择把好好的,还能用的东西丢掉,不如没收自己用,不准老公去碰就是
前文写过的日本女生就可以没收餐具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