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晚安,
原板规2-7
2. 文章内容
7. 未经原发言者同意,禁止删改回复之原文或下方推嘘文,违者文章退回并禁言
30天。
将修改为
2. 文章内容
7. 未经原发言者同意,禁止删改下方推嘘文,违者文章退回并禁言30天。
8. 未经原发文者同意,禁止修改引用之原文,违者文章退回并禁言30天。
~~
板规2-7的原判决标准是有引用原文且有做删改视为违规,
简单来说回文只有全附或全不附原文,
若引用原文但不完全就违反板规2-7。
当初的设立初衷是为了避免有断章取义的争吵跑来找板主仲裁(过去有遇过),
绝非板主想要备份文章,
因为板主不用靠大家手动备份文章,
就有看所有文章(含自删文)的所有编辑纪录的权限。
没考量到多数PTT使用者的习惯只会引用部分重点,
很容易不小心误触板规而且罚则很重,
这个部份是我当初考虑不够周全,很抱歉。
经过讨论后决定修改板规,
未来只引用部分原文不违规,
但若修改内容依旧违规,
修改的适用范围包含“修改原文字词”和“新增或删除句子中的字”。
例如:
我爱婚姻板 => 我恨婚姻板
我真的很不喜欢另一伴的这种行为 <=> 我真的很喜欢另一伴的这种行为
~~
板规修改后,
若原文句子中的字词未被删改,
板主不受理“他这样删原文是断章取义”此类的申诉。
最后谢谢大家觉得板规有问题的时候,
愿意出来质疑板归的适当性,
如果还有哪条板规大家觉得有争议,
烦请使用[板务]分类或站内信给板主群,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