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光
因为我跟原原po状况挺相似的,分享一下自身案例
我跟老公也是在婚后才买房,买房是我的心愿但老公意愿不大(一开始)
所以我们买房时头期款1000万几乎是我自己出的
其中有300万由娘家赞助(如果不赞助我存款就吃到龟苓膏了 连税金都缴不出来)
房屋本身是3000出头万,所以我贷款2400万(新房连装潢家具都没有)
其实我心里打算若老公不乐意一起负担贷款
那我就意思意思收他个租金就好
没想到队友很有义气地说他愿意帮我负担一半房贷
老公原话“我一定会支持妳的梦想!”
说起来很八股但是当下听到是很感动的(交往近10年我理解他对买房的不屑XD)
问题来了如果老公要负担房价的1/3,那产权如何划分?
我曾经提议老公不如就共同持有,不过他婉拒
理由好像是怕没有首购的优惠?
所以目前房子放我名下,不过还是保留共同持有或是产权划分的机会
我觉得之前版友说得很对
计较越多,失去的也会越多
搞不好这根本不会是我们人生中的唯一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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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原原po
老公要1/4是合理的
人生在世谁不要安全感?
如果娘家坚持,不如就全部3000都娘家出
而且已经有聘金了,婆家也不算都没有表示,只是表示的没有娘家那么有力
真的要会算,房就应该婚前买XD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