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新婚后买房,问题好多

楼主: kerner (kerner)   2016-08-02 22:17:18
原文吃光光
因为我跟原原po状况挺相似的,分享一下自身案例
我跟老公也是在婚后才买房,买房是我的心愿但老公意愿不大(一开始)
所以我们买房时头期款1000万几乎是我自己出的
其中有300万由娘家赞助(如果不赞助我存款就吃到龟苓膏了 连税金都缴不出来)
房屋本身是3000出头万,所以我贷款2400万(新房连装潢家具都没有)
其实我心里打算若老公不乐意一起负担贷款
那我就意思意思收他个租金就好
没想到队友很有义气地说他愿意帮我负担一半房贷
老公原话“我一定会支持妳的梦想!”
说起来很八股但是当下听到是很感动的(交往近10年我理解他对买房的不屑XD)
问题来了如果老公要负担房价的1/3,那产权如何划分?
我曾经提议老公不如就共同持有,不过他婉拒
理由好像是怕没有首购的优惠?
所以目前房子放我名下,不过还是保留共同持有或是产权划分的机会
我觉得之前版友说得很对
计较越多,失去的也会越多
搞不好这根本不会是我们人生中的唯一一房
回到原原文
我建议原原po
老公要1/4是合理的
人生在世谁不要安全感?
如果娘家坚持,不如就全部3000都娘家出
而且已经有聘金了,婆家也不算都没有表示,只是表示的没有娘家那么有力
真的要会算,房就应该婚前买XDXD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8-02 22:19:00
推最后一句,而且不一定要嫁给赠屋人。
作者: iamdoremi (iam)   2016-08-02 22:25:00
原原po都没回应了,想必还活在娘家主张都是对的世界里吧
作者: yoyocat   2016-08-02 22:26:00
不过妳没有要求老公财产分开吧!问题不在房子要不要登记太太名下,而是女方要求财产分开,还不让出一千万房贷的老公持分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6-08-02 22:30:00
最过份的就是要求财产分开然后还不想人家按比例持分,吃人够够所有的现实问题就她娘家搞出来的,然后还上网说不想因为现实伤感情,莫名奇妙呀...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杆)   2016-08-02 22:46:00
推你们的态度 原原po算成这样 我要是她老公一定心寒
作者: annietw   2016-08-02 22:49:00
人求的就是一分安心,看原原po后来更改的替代方案,我是男方也无法安心,毕竟缴那么多钱都可以买一间小屋,虽然小最少是自己的,且男生缴了1/3,却只要1/4的权利,有替女生想了。女生还想跟爸妈租。两个人都换一个会更好。推你们的态度+1
作者: yoyocat   2016-08-02 22:51:00
妳是因为务实的考量,不过人家则是现实的考量,妳的案例大约用不上如果原原po是跟妳一样的态度,他先生也无须如此要求
作者: mavislin1980   2016-08-02 23:12:00
推这篇
作者: hypeng (狮子云)   2016-08-02 23:26:00
妳是平实而合理的,跟她完全不一样,首先在妳尊重妳老公这点就有做到拉(一开始不勉强老公一定要男生就是要买房)之后也是自己想要的房子就自己负责的心态,妳老公自然也会比较安心,其实夫妻算多清楚都没关系,重要的是心态,是因为想凹人所以才怕算清楚,或是因为怕不小心凹到对方而主动算清楚一看就明,并不是算清楚就是不好的,还是要看心态
作者: darkelecy (乖)   2016-08-02 23:36:00
姐妳本人有能力付2000万的贷款她没有啊 是让老公娘家付
作者: ncube (kerokerokerokerokeroker)   2016-08-02 23:36:00
推人生在世谁不需要安全感
作者: darkelecy (乖)   2016-08-02 23:37:00
钱买自己的名字的房子 还跟老公财产分开兼不得持分如果她也跟妳一样有能力而且不计较 根本没这问题如果她也像妳一样主动提持分为老公着想 那她老公也不会坚持要持分 重点是妳娘家也没有像她娘家这么计较
作者: godloveit (宠物界的霸主)   2016-08-03 00:51:00
原来我是好人,虽然买的房子不贵,但我负担超过一半的房贷,房子登记名字是老婆的,算是给老婆一个保障吧
作者: windcloset (一生悬命!!)   2016-08-03 01:03:00
大家知道有民法1030条之1这个法条吗?万一不幸两人离婚,财产少的可以跟多的一方请求差额一半,这就是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作者: tumusi (成成)   2016-08-03 01:44:00
我也是好人,当初买台北的房子,婚前就登记我现在老婆的名下,我家人骂我傻 。我想说婚姻是建立互相信任基础上,金钱只是一时,假如今天我没有钱,我相信我老婆还是愿意跟我一起吃苦,回想当时一起撑过的苦日子才是最值得说嘴的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8-03 01:53:00
tumu大算好运的了
作者: jjuu (开心就好)   2016-08-03 04:09:00
你的房贷好可怕......
作者: clichy11 (纯白的)   2016-08-03 08:03:00
我也是婚前买房,头期款我出,房贷ㄧ起缴,但是我名下。也很谢谢老公相信我。
作者: libido (立)   2016-08-03 12:55:00
你们夫妻都好有GUTS,房贷加油!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03 13:28:00
妳们又没有财产分开= = 不知道哪里像了
楼主: kerner (kerner)   2016-08-03 14:30:00
其实有讨论一下 但不了了之 老公说都没意见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03 15:27:00
她的情况明明是老公同意分别,但这样老公要1/4持分然后出了2/3钱的娘家不同意。 你看出差别了吗?她娘家跟她自己就是想全吃,完全没想过她老公的付出。
作者: bluevillage (inner child)   2016-08-03 16:52:00
楼上正解婚后买且没有财产分开,届时发生问题的话,先生还是能够透过提出汇款等证明要求部份产权(印象中是这样)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04 11:47:00
婚后买的没办分别就是直接拿出来算了,顶多就是娘家给的两千万不能分,要分只能分一千万(看贷款缴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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