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讲好, 公费我出2万,她出5000;
婚后不久,她要我每个月拿2.5万,我不答应..... 吵了3年。
2.婚前讲好,换工作时,双方都往新北市移动(往西边移动),到时候买房子在新北,房价较低
。
我屡行承诺,换工作到台北火车站附近,过个桥就到新北市。结果,老婆换工作竟往反方向
移动, 往东, 到南港上班。
我工作地点跟老婆距离15公里以上,那以后到底要住哪里? 讨论相关问题又是一直大吵。
婚后工作,金钱, 两个人都理性才有办法讨论。只要有一个很番,又死不认错要继续吵的就
无解,你任何的协议,对方事后都不承认。
作者: SESAO (莎莎欧) 2016-07-29 09:51:00
嗨~好久没看到你了!四月份你po文说不会放弃离婚 还想说你终于要脱离奇怪的女人折磨了 但是看到你还在想房子买在哪 就表示你根本只是嘴巴抱怨你太太 没有想改善生活的意思 甚至不正视你太太这样会带给小孩多大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