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言提醒 与 板规调整

楼主: s89227 (Kei)   2016-07-19 22:37:33
大家晚上好,
以下是这次公告的重点整理,
可以的话还是希望能够看完而不是直接END~
1. 发言提醒:嘘文请对事不对人,避免让人检举17-1
2. 板规修改:(1) 文章字数不计非中文字
(2) 经原发言者同意才可删改推嘘文
(3) 置底检举违规发言会被删除
(4) 修改板规2-3与2-4关于自身婚限制之描述
(5) 禁止公布他人隐私项目新增照片与私人对话内容
(6) 修改[公告]发回文资格限制描述
(7) 新增[活动]分类
修正之板规于7/20 00:00起生效
3. 罚则达退文或永久禁言之违规自删后,不论被检举与否,都将从严处理
4. “需与自身婚姻”限制的优缺点讨论
【关于大家的发言】
板上有些板友的文章不符合本板的主流价值观,也有些板友的文章有
钓鱼的意味在其中,许多板友们会以“嘘”来表达对这类文章的反对
意见。但特别请大家尽量“对事不对人”,否则若被检举板规17-1,
板主就算认为未达标准也要花不少时间解释为什么未达标。可以的话
请大家不要让板主难做人,嘘文时内容明确一点并且尽量针对内文给
予回馈。
同时,也希望发文者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分辨反串
文和讨嘘文,不少板友来板上发文求助是真的需要听听别人的意见,
而大家给予的回应都很可能会影响到他最终的决定。当然,你可以说
做出决定的人不是你,你不用负责,但都已经会使用PTT,想必年纪也
不是太轻,请成熟一点,用高一点的道德标准约束自己在公共场合的
发言,好吗?真的有那么万分之一的机率被你碰上了,发现自己的玩
笑话严重影响了别人的一生,这所带来的心理负担并不是“不是我逼
他下这种决定的”一句话就能带过。
【板规修订】
现行板规自上路至今已经一个多月,这次修改一些当初制定时有疏漏
的部分,并依使用状况做调整,希望能够更符合看板需求。修正部分
以红底黄字标示。
原板规2-1
2. 文章内容
1. 文章内容字数须满50个字,不含标点符号、签名档或补充在推嘘文间的文字,
网址连结视为一个字,违者文章删除并禁言14天。
修正后
2. 文章内容
1. 文章内容字数须满50个字,不含标点符号、非中文字、签名档或补充在推嘘文间
的文字,违者文章删除并禁言14天。
~~
原板规2-7
2. 文章内容
7. 禁止删改回复之原文或下方推嘘文,违者文章退回并禁言30天。
修正后
2. 文章内容
7. 未经原发言者同意,禁止删改回复之原文或下方推嘘文,
违者文章退回并禁言30天。
<提醒>
看到违规发言请检举,由板主来删除,不能主动修改文章中的留言;
若有收到推文者要求删改推文的站内信或水球,请将信或水球纪录存好备查,
以证明删改发言是原发言者自行要求的。
想删自己的推嘘文可以主动联络板主代为删除。
~~
原板规II-i-(b)
II. 检举与申诉
i. 置底检举
(b) 在检举区发表非检举之言论者警告一次。
修正后
II. 检举与申诉
i. 置底检举
(b) 在检举区发表非检举之言论者删除发言并警告一次。
<提醒>
看到违规发言其实板主都会主动去信询问,
不过如果你自己有发现的话,
麻烦主动来信减少板主工作负担~
~~
原板规2-3与2-4
2. 文章内容
3. 须有明确实质互动,不接受纯理念宣传或分享文,且须有自身实例或自身受影响,
不接受全文皆为他人婚姻且无关自身之相关论述,违者文章删除并禁言7天。
4. 回复他人文章于看板上给予原文建议者,可不与自身婚姻相关,
但仍需给予具体建议,禁止纯理念宣传,违者文章删除并禁言7天。
修正后
2. 文章内容
3. 新文章须有明确实质互动,且须有自身实例或自身受影响,
不接受纯理念宣传或分享文,或全文皆为他人婚姻且无关自身之相关论述,
违者文章删除并禁言7天。
4. 回复他人文章于看板上给予原文建议者不受2-3之限制,可不与自身婚姻相关,
但仍需给予具体建议,禁止纯理念宣传,违者文章删除并禁言7天。
<说明>
发新文(新讨论串)以2-3为主,回复文章于板上则适用2-4。
~~
原板规16
16. 公布他人隐私
1. 禁止未经同意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含谐音)、站内信以外之通讯方式或住居所;
相簿、blog网址等等以不能确定该使用者真实身份为准,
违者删除发言并禁言30天。
修正后
16. 公布他人隐私
1. 禁止未经同意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含谐音)、照片、私人对话内容、站内信以外
之通讯方式或住居所;相簿、blog网址等等以不能确定该使用者真实身份为准,
违者删除发言并禁言30天。
~~
原板规14-3
14. 文章分类
3. 非板主禁止使用公告分类或回复公告于看板,
违者文章退回并禁言30天。
修正后
14. 文章分类
3. 非本板管理职处理板务相关时禁止使用公告分类或回复公告于看板,
违者文章退回并禁言30天。
<说明>
因为有听说有的板出现小组长或群组长发/回公告文在板上被检举
所以修改一下
本板板主、所属小组小组长、所属群组群组长与板务站长在处理本板板务时
皆可发或回公告文于看板上
~~
新增[活动]分类
[活动] ※须经审核
1. 仅供学术或政府办理之活动宣传申请,不接受商业性质(不论收费与否)申请。
2. 须以站内信通告板主群,提供欲章贴之完整文章给板主群审核,
审核通过后方可张贴至看板上,违者文章退回并禁言30天。
<说明>
原本向我申请审核时
回信会请他们用[活动]这个分类发在板上
因此补上相关板规
~~
【板务运作方式】
在[公告] 板务运作调整 #1NYO_6bs (marriage)中有提到,违规文章
若自删且未被检举则不罚,但经讨论后,因板主并非每次违规文处理
都能那么即时,也不是每个看到违规文的板友都会主动向板主检举,
且通常违规文板主都会先标记S(有时还会在下方留言)提醒,希望这类
应注意而未注意的违规能够主动修正。但这几天出现已遭板主拒绝,
却依然张贴活动宣传的文章,只要抢在被检举前自删就可以规避罚则,
因此未来自删、未被检举,但罚则达退文或永久禁言之违规一律开罚。
【发文需有自身婚姻限制的优缺点】
为了避免纯理念文或拿与自己不相关的婚姻来本板讨论,因此制订了
板规2-3与2-4,但是这势必要牺牲掉一些具专业但未婚的板友开新文
章分享给板友,其实是很可惜的。虽然可以用找相关文章以回文的方
式规避板规2-3,依然会降低此类优质文章作者的发文意愿。故想询问
板友们,关于“限自身婚姻”造成的状况有没有什么想法或建议?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6-07-19 22:49:00
精美排版,给推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6-07-19 22:49:00
我是觉得自身婚姻限制确实避免了一些传教和八卦文,专业文或许可以考虑多留几天等板友回复相关感想或备份吧...真正的好文应该是可以引发共鸣分享的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7-19 22:54:00
推。原发文自身婚姻,才符合这个版宗旨。回复倒是可以非自身婚姻,有些例子可以引起共鸣那种洗脑传教文还是免了
楼主: s89227 (Kei)   2016-07-19 23:00:00
但像今天这篇家事服务人员,如果开新文就会违规......dj大每次都推排板,好感动,没枉费我努力排好久XDto爪妈,靠回文备份其实跟特别找文来回去规避2-4一样不治本,但是有得必有失,实在很困扰......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6-07-19 23:05:00
如果家事服务可以po, 那哪天外籍看护文也可以po了XD柴米油盐酱醋茶服务业每一种都可以写开餐厅的也可以写篇自己做的东西多干净多健康外食很OK丧葬业也可以来篇从头到尾服务到家的文章
作者: NASAXD (Star Seeker)   2016-07-20 00:20:00
推排版跟用心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6-07-20 06:35:00
婚姻牵涉的主题本来就多又复杂,只要跟婚姻有关,为什么要限制范围?还是遇到了再让板主自己裁量。至于纯理念分享我觉得禁止就蛮怪的,很多咨商与婚姻的分享文算不算非自身经验?像吕秋远的文章算不算纯理念分享?但如果是传教、直销式的分享,板上要禁,我觉得到是合理。但我觉得这部分不宜和“理念”混为一谈
作者: opqasd   2016-07-20 06:47:00
那海涛法师的影片也算是理念分享吧,所以也可以po?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7-20 06:54:00
改成开示婚姻的可以泼吧
作者: NASAXD (Star Seeker)   2016-07-20 06:59:00
所以请问分享并支持传统婚姻男主外女主内的理念有比较好?或许禁止了可以避免最大可能的对立?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6-07-20 07:04:00
之后看一堆fb转贴文就饱了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6-07-20 07:34:00
分享如果是像法律界的兆志.冬近作家我就一定要反对了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7-20 07:48:00
不要怕对立 让论述去斗争自然会产生最适者
作者: sopoor (爱染秋雨醉笺札)   2016-07-20 09:05:00
发生的实际案例 #1MsJ4DAA 碍于版规修改标题,但修改标题会让搜寻者不方便搜寻,个人觉得版规可以订,但有除外条款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6-07-20 09:47:00
根据过去的情况,我是觉得目前的规定利大于弊,要不然真的包山包海了,连我都曾多次分享一堆沾到边的文啊XDDD我觉得很有心想分享的人还是会试着去回复发表的,要不然以目前婚姻板的人数,放宽标准真的是自找麻烦啊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7-20 10:42:00
请问"嘘 推嘘文里的他人言论"不是"嘘 原po言论"是否规范?
作者: sexymuse (偏不说)   2016-07-20 13:03:00
嘘推文里的ID有什么好规范的?别人嘘我是因为我们观念不一样而已呀,不要人身攻击就好了,没关系吧?还是要规范不要打破版友玻璃心?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6-07-20 13:23:00
推抓马大,宽严都有其好处,但目前这样比较好
作者: stja (风)   2016-07-20 14:31:00
push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6-07-20 14:56:00
#1NZmm7AA (marriage) 个人理念分享文,开放之后好吗?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6-07-20 14:57:00
会崩溃
作者: evlyn (呜啦呜啦啦)   2016-07-20 23:46:00
推版主的用心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7-21 00:14:00
如果原PO言论没啥问题 但获得一堆嘘其他推嘘文的 或者嘘的是原po拿出来讨论的事情 但并不是他想法的 感觉颇衰
楼主: s89227 (Kei)   2016-07-21 00:51:00
大家通常嘘了之后会补推,而实务上,板主不太可能巡到这么细,去要求不准嘘推文或嘘了一定要推回来,没办法这样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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