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ry! 恕删~
: : 不可相信我们总是三人行,
: : 但我老公又是妈宝无法反抗他妈妈~
: 当面说不出口,可以考虑用写信的
我只想回这段: 有天大的不满,除非要对簿公堂, 千千万万不要写信给对方
相信我, 信件/mail 绝对是激发人性爆怒的好东西
本来口头冲突,过后可能船过水无痕双方粉饰太平
有白纸黑字就不一样了, 信在手,随人解(算命同理)
本来没那个意思, 随人解读就变味,这是活生生证据阿
随时随地拿出来勒你脖子,想哭都无处哭,谁叫你把证据写出来放人手
想舒发情绪写在自己的blog,千万别印出来阿~